【大纪元2014年1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赫宇芬兰报导)最近,芬兰国会通过了税务委员会对于汽车税的修正议案。新汽车税法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从2015年1月1日起,带着自用车辆移民到芬兰的人,过海关时将不再按旧法减免车辆的进口税。修正法对各种情况作了具体说明,从国外来的车,第一次在芬兰运输安全局注册的,如:卡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都参照进口车辆的同样方式征收进口汽车税。
当车辆在国外已交税,而在芬兰使用期间重复交汽车税的话,在退回部分汽车税的同时还会附加利息归还。
新的汽车税法规定,住在芬兰的永久居民在使用在欧盟其他国家已注册的车辆时,有14天免交汽车税的权利; 此外,在别的欧盟成员国注册的公司用汽车,可允许其家庭成员在芬兰借来使用。
但在汽车税减免方面,有些在旧法中的规定被基本保留或部分维持。购买普通出租车的,在2015年2月28日前,买主可以申请9,600欧元的汽车税减免额。从2015年3月1日开始减免额为4,800欧元,金额正好是原来的一半。中小学出租车及残疾人出租车的汽车税补助额则基本维持和以前一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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