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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长:监察权 弃之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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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3日电)监察院长王建煊今天表示,监察权,弊大于利,弃之有益,但不可以把监察权交给立法院,可以参考国外监察使等人权机构。

年代新闻今天播出王建煊预录专访,王建煊提到,监院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益,监察权是有它的效果,但是弊大于利,所以他觉得弃之有益。

他说,有的人觉得五权宪法死抱着不能动,但如果有一天地下有知碰到国父孙中山,孙中山一定“如果我现在活在世界上,我老早改掉了”。

王建煊认为,透过修宪改变监察权太困难,其实可以比照前总统陈水扁任内,提名监委后,立法院不通过,监察权就无法运作。

不过被问到若有机会修宪,把监察权交到立院,变成三权分立国家的状况时,王建(火宣)说,如果监察权交到立法院,这将是中华民国最大的灾难,绝对不可以,世界各国有监察使,人权的机构,这些都可以再研究,可以找到比较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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