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络名人“边民”被判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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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报导)7月23日,备受外界关注的中国网络名人“边民”案一审被当局判刑6年零6个月,其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边民”是在中共以打击所谓“网络谣言”为名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被抓。

网络名人“边民”被判6年半

23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边民”(原名董如彬)、侯鹏案进行宣判。

董如彬被以“非法经营罪”判6年,并罚人民币35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1年,共执行刑期6年零6个月,并罚人民币35万元。而侯鹏则被判刑3年,缓刑3年,并罚人民币5万元。

当局指控称,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董如彬、侯鹏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帖文,为他人提供信息网络有偿服务。而董如彬认为自己无罪,并当庭表示将上诉。

董如彬因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云南癌症村”及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大陆民众瞩目的公共事件,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

董如彬是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边民”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云南省十大网络牛人”。他在微博上有四五万名“粉丝”。

2013年9月10日凌晨,董如彬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刑拘。10月16日,董如彬被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为名逮捕。

据当时媒体报导,有中国民众质疑董如彬遭拘捕是因言获罪。还有民众在网上质疑,对董如彬被指控“虚报注册资本”不认同,民众认为有些地方已不需要登记注册资本,而昆明警方以此拘捕“边民”,显然别有用心。

北京法律学者徐昕表示,为了对其治罪,云南警方三级机关大动干戈,不计代价。仅参与讯问、询问的警察就有138名,还不算后方的领导者、组织者、策划者……

中共收紧言论 外界反弹

2013年8月开始,中共当局加大力度进行网络上舆论控制,以打击网络大V(网络名人)、公知“造谣、传谣”来收紧言论,借此警告网络大V。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各地疯狂抓人,逮捕和刑拘了最少五百多人。

同年8月25日,拥有1,200万“粉丝”的网络名人、大V薛蛮子被北京公安以“涉嫌嫖娼”罪名行政拘留。9月16日,拥有130万“粉丝”的大V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北京警方刑拘。9月10日,“边民”被抓。

9月9日,中共被迫匆匆抛出“两高”(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对网络诽谤信息的司法解释:张贴诽谤信息并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可能导致三年监禁。

中共两高颁布的网络恶法在网络上引起前所未有的反对声浪。众多法律界人士从专业角度分析认为,该司法解释违法、违宪是恶释,并发起征签活动要求废除,以及要求追究立释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刘毅;复核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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