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警察表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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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沐恩综合报导)2015年10月20日上午,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6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审判。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当庭指出整个庭审中没有提出有效的人证、物证等违法之处,及司法程序中的违规处。律师并出示中共的文件说明将×教之名强加给法轮功是违法的。当天的执勤警察听了律师的发言表示佩服,说“就是不一样”。

据明慧网报导,这6位法轮功学员是卢云飞、焦丽丽、涂玉春、孟玉荣、王毓蓉、杜淑珍。他们于去年9月15日从家中被非法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在关押期间被强迫从事奴役性劳动,并被禁止与家人会面。

庭审中,当局的公诉人指法轮功学员孟玉荣犯了“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时,律师拿出2005年公安部的内部文件复印件,说明文件里列出的14个邪教没有法轮功,同时对民政部取缔法轮功进行了说明:法轮功没有注册,就被定为非法组织,可是我们有许多的同学会、老乡会等等都是没有注册的,那都是非法组织吗?而且非法组织与邪教是两个概念,公诉人所举物证只能证明是法轮功物品,与邪教没有关系;之后孟玉荣说人大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定×教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个人的意志,刚一提“江泽民”的名字,就被法官以“不得说与本案无关的事”为由打断。

自2015年5月以来,中国大陆兴起新一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大潮。至今,逾19万法轮功学员、家属以及社会各界正义人士以真实姓名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恶首江泽民,控告人来自全国所有省份和地区,并且覆盖全球28个国家。

当公诉人称孟玉荣利用网络传播“三退”(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简称三退)名单时,辩护律师说:“公安机关并没有证据证明哪些内容是被告人发给明慧网的,连一张截图都没有,所以是证据不足!而且被告人是从家里被公安人员绑架走的,被告人只是在家里炼功、拥有他所信仰的法轮功的物品,没有给别人造成伤害,即使是网络传播了法轮功的内容,那么又危害了谁呢?犯罪的四要素根本就不全,所以不构成犯罪。”

提到敏感事件及落马高官 法官打断辩护律师

当孟玉荣提到天安门自焚事件是造假时,又遭到法官的阻挡。这时辩护律师说到:“自焚是镇压开始后发生的,但是就发生过那么一次,如果是法轮功学员干的,那么这么多年了,该有多少起自焚事件?这从逻辑上都说不过去。而且正常的司法程序应该是先有案子,然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可是我的当事人却是直接被公安人员从家里抓捕的,这种搞运动式的做法有违法律精神。”当孟玉荣刚提到周永康、薄熙来的名字时,还没说出这些人怎么了,就再次被法官害怕地打断。

2001年8月14日,“联合国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声明指出: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当时被联合国备案。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前重庆市长薄熙来都是跟随江泽民积极镇压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后以贪腐等多项罪名被现任中国掌权人习近平阵营抓捕,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民间舆论这是迫害法轮功的遭的报应。

当法官问孟玉荣对本案还有什么要陈述的时,孟玉荣提出想让诬告他的所谓证人当堂对证,却没有得到同意,公诉人还说让孟玉荣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这时辩护律师马上纠正公诉人的司法错误:证据应该是公诉方提供,然后由公安局调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而不是让被告人拿出证据,公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本末倒置。

明慧报导说,整个过程中,辩护律师都能对公诉方所举的人证、物证、罪名等的违法之处一一予以反驳,并强调会将这些违法的详细内容以书面文字提交给法院。整个过程律师的辩护义正词严,使得法官与公诉人都理屈词穷,法官只能机械地走所谓的法律程序,而公诉人也只能生搬硬套地照着事先打印好的稿子念,多处卡壳,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

非法庭审卢云飞时,律师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可是法院庭审人员在暂停庭审两小时后仍原班人员参与庭审。在律师拿出详尽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卢云飞无罪辩护的过程中,公诉人却没有任何认定法轮功学员卢云飞有罪的文件和法律依据。

在非法审理杜淑珍案件的过程中,检察院与法院只是走形式地将所谓的法律程序过了一遍,当律师几次提出质证和程序过快时,法官也没有放缓速度,丝毫不考虑律师的辩护权利。律师提出,对杜淑珍提起公诉的所谓的证据就是一个电脑主机和一个没有装系统的笔记本电脑,而这个电脑主机却是陈旧的,半天开不了机的,况且还没有显示器。杜淑珍为自己辩护时说,“你们(公安)是非法搜查,没有搜查令就抄家。我只为了做一个好人。”

非法庭审王毓蓉时,王毓蓉为自己答辩,说到被公安抄走的东西只是自己个人收藏的东西时,公诉人郑鸣姬却以已超过个人收藏数量为由反驳,可是没有提及合法的“个人收藏”的数量标准。而且,身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公诉人郑鸣姬没有权力给被告人的罪行量刑。

公诉方没有拿出任何定罪证据

当天对6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在对每个案件做结案总结时都没敢提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及所展示的证据,仍保持原起诉内容提起公诉。但是在6次庭审中,公诉方没有拿出任何的证据,例如将《九评共产党》、“法轮功书籍”、《明慧周报》及打印机、电脑、笔记本、U盘等等作为证据,却没有拿出一本《九评》、一本法轮功书籍、一张《明慧周报》让当庭众人观看或阅读,也没有出示一台电脑、笔记本或U盘打开让众人看里面存储的能够定罪的东西。

在场警察并不掩饰对依法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的佩服和敬重,赞叹地说“就是不一样”。

庭审从早上9点半一直开到晚上近8点。在法庭旁听席上,共有3排座位,却不允许家属坐在第一排,而且家属不准带包、带手机,需经过严格地安检才能获准进入。但是旁听席上坐了许多身份不明着便服的人,穿便衣的警察和当地政法委书记也在里面,他们在进接待厅时可以不过安检、随意参加每一次旁听,同时可以带手机、带包随意进出。法院里不明身份的人还对参与旁听的家属拍照。

法庭内有警察,法院外3辆警车,坐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周围还有便衣警察。有2位市民在法院旁边一个小道道里散步,被便衣搜包;有几位市民在路过法院门口时,被便衣拍照,其中有一位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这位市民反问说:“走路也要身份证?”还有的市民被跟踪、盯梢等。

法轮功案 当事人无犯罪证据

近年来,不少大陆正义律师在中共的恐吓和打压下,仍参与到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行列中。他们表示,在代理法轮功案子的时候所遇最大的问题就是作为政府和司法机关本身违宪。

被捕的大陆维权女律师王宇曾表示:“我们作为律师来讲,就是做这方面的个案来纠错。对这些违法行为,在我们能力范围内去控告、投诉。”

王宇说:“这些当事人的经历给我的印象就是:他们所做的事情都是向善的、崇尚“真、善、忍”的,特别是当前中国社会道德沦丧、公信力下降,这个法轮功群体确实是跟其他人不一样,他们的道德高度是相当高的。通过他们的家属、邻居、同事也了解到:这些人口碑都是非常好,是很善良、乐于帮助人的人。”

王宇特别强调:“我接触到的案件令我震动,没有任何从法律上可以说得过去的证据,能够证明我的当事人是真正犯了罪,对社会造成一些危害或危险。他们没有这种行为,且公安机关和监察院提交法院的证据中也找不到。其实就是因为一个信仰,有很多人被判刑,有2、3年的,甚至更长的8年。”

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在为江苏镇江法轮功学员陆秀军作无罪辩护时,当庭指控江泽民迫害有罪:“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认证,江泽民单方面表态对法轮功进行认定和镇压,这才是‘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巨大犯罪!”#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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