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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盐加不加碘 2017年7月需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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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卫福部食药署25日预告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草案”,预计在106年(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路后,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更清楚地被告知自己所食用的盐是否有包含碘。

根据卫福部国健署102年(2013年)调查,51.2%国人尿液碘浓度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值,显示国人碘缺乏。碘是人体重要的营养素,民众摄取碘普遍不足,除了吃海带,食盐加碘是最好且足够的摄取方式。

为让民众能更辨明盐品是否加碘,食药署预告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草案,包装食用盐品无论有无添加碘,皆应明确标示,预计106年7月1日实施,此后将要求加碘盐须以“碘盐”、“含碘盐”及“加碘盐”命品,并于包装上强制标示“本产品加碘,碘为必需营养素,但不适用于高碘性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及碘131放射患者”,以及营养成分中标明碘化钾或碘酸钾含量。◇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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