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嘲讽威胁夺命 美掀社会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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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3日报导】(中央社23日电)全美各州对网路霸凌陆续通过防止法案,但多数霸凌者初衷难定,未有深仇大恨,至今少见重判个案,对此美国社会发起各项网路与社会运动,希望提高问题的能见度。

网路霸凌在青少年建构自我认同与发展同侪团体的校园特别严重,长相、身材、行为举止、性倾向都是群体调侃与嘲讽的对象,以寻求共同话题,建立排挤他人的小圈子。

2010年9月22日,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学生克里蒙提(Tyler Clementi)跳桥自尽,结束19岁的年轻生命,他自尽前透过手机在脸书(Facebook)留言,“从乔治华盛顿大桥跳下,对不起。”

克里蒙提在学校宿舍与另1名男子会面,不过被室友拉维(Dharun Ravi)用电脑镜头,捕捉他与友人亲吻,拉维在iChat号召他人窥视,还在推特(Twitter)预告直播。

拉维与另1名魏姓友人以侵犯隐私罪名轻判,期间虽有以仇恨罪名提高刑责的声浪,但未获法官同意,全案引起总统欧巴马与美国社会,高度重视弱势个人遭网路群体霸凌行为的重视,呼吁各州政府与学校须提出法令与准则,新泽西州于同年11月通过反霸凌法案。

网路霸凌与威胁难以断定,美国多起判例中,因霸凌者未有致人于死的初衷,多未重判结案,各州虽陆续通过相关法令,但难有一致的联邦规范;而社群媒体强调言论自由,过度限制,将失去大鸣大放的平台本质,法律难以直接介入。

宾夕法尼亚州男子伊隆尼斯(Anthony Elonis)在脸书对前妻写到,“没有爱你的理由,却有上千个干掉你的方法,除非你卧倒血泊,千刀万剐,致死才方休”,这样的文字是否算威胁?

全案于2014年底进入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各有看法,辩方律师说,如果动嘴就算威胁,饶舌歌大概也算非法;不过有大法官表示,数位言论自由与现实生活间,总该有个折冲;但也有大法官说,人们在网路贴文,但脑袋想些什么,难以断定。

网路霸凌与威胁引致受害者死亡个案在美国屡见不鲜,法律暂时无解之际,只能透过社会运动与教育规范,提高问题能见度。

美国同性恋社群发起“会更好”(It Gets Better)运动,提高社会对青少年同志在校园遭集体与网路霸凌问题的关注,总统参选人希拉蕊与许多好莱坞明星都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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