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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劳工期展延 台劳动部研议续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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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6日电)劳动部支持外劳在台工作期限延至15年,部长陈雄文今天表示,外劳在台工作满15年后,研拟符相关职能专长条件可再申请是否续留工作。但立法院这会期恐被卡关。

国民党立委杨玉欣日前提案,将外劳在台工作年限12年延长到15年,劳动部对此表态支持延长。

今天是立法院本会期最后一天,劳动部长陈雄文上午受访指出,外劳在台工作年限从12年延长15年、3年不需强制出国1天等相关条文修正,劳动部仍会努力政党协商,希望条文能顺利通过。

究竟相关条文修正为什么被卡关?陈雄文透露,“没什么大问题,但各种不同团体去做游说,有支持的有反对的。”

“现在在台工作满11年的外劳约有800多名,其中200多个是产业外劳,600多人是家庭外劳”陈雄文解释,许多长照家庭的被照顾人与外劳已建立深厚感情,这些病人需要适应照顾者,延长15年可继续照顾,可免去适应问题。

外界担心这些外劳满15年后,会不会在台领年金?陈雄文说明,他们每年在台工作都照规定缴钱,在台湾贡献青春15年即使领年金也于情于理,况且实际上也只有200多名产业外劳可领年金。

陈雄文补充,相关修正内容也包含新增未来满15年后,外劳若符合相关职能专长条件,可再申请是否继续居留下来工作,但不符合移民条件。这个新增内容未来会与国发会“补充蓝领技术人力”计划结合,“现在是两条路在走,若两边条件都符合就能申请永久居留权,若没拿到居留权可先工作。”

至于3年免出境一天修正案影响人数更多,这条也被卡关是影响谁的利益吗?媒体回,“中介?”,陈雄文说,“你讲我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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