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手机、电费、无线网合同解约无需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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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祝兰德国报导)买个手机,签个合同,往往很快就搞定;可是要想解约就没那么容易,得书面申请,亲笔签字,邮寄或传真。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根据德国新法规,解约不再需要签名,只要有文字说明就行,邮件、传真、短信都可以。

新规适用于10月1日之后签订的所有手机、电费、无线网等合同(工作和租房合同除外),连网上签订的合同也适用。解约合同不再需要用户签名,只须注意,明确给出合同签订者姓名以及解约的愿望。用律师的专有名词来讲,只需“Textform”(文字形式)就够了,不再需要“Schriftform”(书面形式,需手写签名)。即使供应商这么要求,也不用签名。

发完后还得有解约确认

尽管无需签名,省了功夫,但是消费者得注意,收到供应商的确认才算正式解约。此前,寄挂号信和发传真都容易收到回执;现在发邮件或短信,需等待对方的确认。

据《法兰克福汇报》报导,免费提供解约范文的手机软件公司Aboalarm的老板Bernd Strom表示,法律应该规定公司有参与的义务,并建议消费者,应该积极要求供应商给予解约确认;保险情况下,建议依然采用寄挂号信或传真方式。

原则上,那些对建立长期客户关系感兴趣的公司,不会在解约方面进行阻拦。而许多手机供应商或约会平台,通过特价产品或完美伴侣来招揽客户,往往不容易放过消费者。Strom总结道,产品越糟糕,越难解约。

供应商可能借此收集客户信息

据报导,新规定前,有些公司在客户解约时,给其打电话,确定是否解约,顺便借此留住客户。这些公司已经保存了客户解约信的地址,新规上路后,它们收集的就变成邮箱地址或者手机号码。

Strom表示,一直都有企业耍花招,在论坛上散播错误的公司电话号码和地址,以此阻碍解约过程。因此,消费者如果在某个论坛上看到供应商的邮箱地址,那也不一定是真的。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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