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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加拿大人赞同拥全部数字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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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民调机构Abacus Data对2,500名加拿大人进行的最新调查发现,47%认为国民应该拥有全部数字隐私。但被问及严重犯罪疑犯是否应该拥有同等待遇时,66%的受访者不赞成,仅有24%表示支持,10%不确定。

据CBC报导,Abacus首席执行官David Coletto表示,在某些情况下,绝大多数加拿大人愿意让警方拥有收集数字信息的权力。前提是把公共安全放在第一位,为了个人或家庭安全受到保护,而警察和情报机构又拥有那些工具。他说:“当法官介入,当需要搜查令时,我们发现有更多的人支持。但如果把司法监督抛在一边,你会看到更大的分歧。”

乐见司法监督

调查发现,当受访者被问及“警方是否应该拥有让你交出密码或加密代码的权力”时,49%赞同,33%反对,18%不确定;但如果有法官签发了搜查令,赞成的受访者急升至77%,反对者降至12%,不确定者为10%。

对于“是否应该强制性要求电话/网络公司保留用户数据长达两年”,41%支持,39%反对,19%不确定;但警方只要持搜查令这么做,支持者猛增至66%,反对者减至21%,不确定者14%。

这项受CBC和《多伦多星报》委托进行的调查,旨在咨询加拿大人对扩大警方权力的三个具体拟案的看法。作为对加拿大《反恐法》进行审核的部分工作,这些拟案在联邦讨论文件中被提出。

全国各地的警方已经表示,他们的权力需要被扩大,以跟踪犯罪嫌疑人和国家安全威胁,而这些人/威胁正在使用加密和其他高科技伎俩隐藏其数字活动。

轻取订户信息遭强烈反对

赋予警方新权力的第三个拟案,反对者最多。该拟案是,警方希望在未经法官授权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的订户信息。

78%的受访者表示,警方应该经司法部门批准,要求通信公司提供某个人的基本数字身份;对于建立高级警官或检察官签批制度,只有35%受访者表示支持。

警方每年索要数十万次用户信息的做法,在2014年被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鉴于没有具体法律,如果警方没有搜查令,不得向电话/网际网路公司索取用户信息。警方反驳道,他们搜查车牌信息时就不需要法官许可令。

加拿大皇家骑警专员Bob Paulson称,加拿大落后于美国、澳大利亚、纽西兰和英国这些盟国,这些国家都允许高级警官或检察官监督此类请求。但Coletto认为,司法监督对加拿大人来说显然很重要。责任编辑: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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