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五警免起诉 家属上诉 律师誓言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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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北京检方关于涉雷洋案5警察不起诉决定持续发酵。雷洋家属不服上诉;该案律师声明誓言追究,称形势不容乐观,但他们不会退缩。

12月23日,北京丰台区检察院对涉雷洋案5名警务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称他们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上述决定引发外界强烈不满和质疑。

雷洋家属不服提起上诉

据自由亚洲电台12月23日报导,雷洋的哥哥雷鹏对该台表示,他们家属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我们已经决定上诉,不能服从这个调查决定。我们跟检察官要证据,但是得到的回答是没有任何证据。有关该案的录像等证据都被销毁,而且录像也无法还原。”

雷鹏说,他们会继续为雷洋的冤死进行抗争,直到案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据多家媒体报导,12月25日,雷洋家属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公开发表关于雷洋案不起诉后的几点说明。

声明中证实了雷洋家属上诉的消息。

声明称,25日,雷洋家属将依照《刑事诉讼法》167条的规定和《不起诉决定书》中的权利告知,向北京市检察院当面提交《关于要求严惩罪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将雷洋案全部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申诉书》,由上级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监督程序。这份监督申诉书将同时送达最高检察院。

如果上级检察机关审查后维持不起诉决定,雷洋家属已经商定,以5个直系亲属身份,向法院提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刑事自诉,要求追究5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声明称,雷洋家属直系亲属5位,可以聘请10位自诉代理律师。鉴于本案影响巨大、责任重大,办案律师面临很大压力和很大风险。

京衡律师所原参加办案的所有其他律师,将不再参加下一阶段的代理活动。雷洋家属除继续聘请陈有西、龚丽平两位律师帮助进行诉讼活动外,现在向全国征求8位理性、有担当、坚定、负责的刑事自诉法律援助律师。

雷洋家属律师:我们不会退缩

声明表示,检察机关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表了《答记者问》,称雷洋有嫖娼情节,并自己吃饱剧烈挣扎致死。这一散布的消息,严重不负责任,涂污无辜被伤害致死的雷洋的声誉,没有经过法庭的调查质证和审查认定。雷洋家属和代理律师完全不能认可。

代理律师是于12月11日获准阅卷的,全体办案律师12天中,日以继夜地全面审阅研究了31本案卷。23日,代理律师已经当面向丰台检察院递交了27,000余字的全面阅卷后的《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现仅公布8个部分的目录:
尸检报告证实本案完全符合故意伤害致死特征;
本案雷洋嫖娼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说法;
案发后各嫌疑人进行系列销毁证据阻挠侦查行为;
本案关键证据缺失导致事实定性错误;
本案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本案符合滥用职权罪特征;
本案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特征;
本案各嫌疑人只有加重情节没有从轻情节。

声明称,我们将穷尽一切合法的、理性的救济渠道,恢复雷洋案真相,依法维护死者雷洋和雷洋家属的合法权益。形势不容乐观,达致目的艰难,但为了冤死的雷洋,也为了我们心中那份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我们不会退缩。”

据法广日前报导,律师段万金认为,北京检方对涉雷洋案5名警察不起诉的决定,远不是该案的结束,而是真正的开始。刑诉法规定,受害人对于检察机关做出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必须受理,庭审必须公开。所有证据都要公开,代理律师可以申请调取执法记录仪、监控等证据,尤其可以申请5个足浴女出庭作证。这个庭审,也许是比公诉案件更为惊心动魄的过程。

时事评论员杨宁表示,北京检方公然为凶嫌脱罪、公然与高层一直倡导的“依法治国”唱反调,是背后一股看不见力量运作的结果,背后显然不简单。

雷洋案简介

5月7日晚,北京居民雷洋被警方以“涉嫌嫖娼”为由控制,随后离奇死亡,引发民众和舆论的强烈关注,并质疑警方暴力执法、伪造证据。

6月30日,两名涉案警察被捕并被指控玩忽职守罪。

有海外中文媒体7月27日报导称,北京政坛人士透露,雷洋事件引发举国关注,舆论对公安执法草菅人命表示强烈不满。社会大众对生命安全保障失去信心后,习近平作出批示,要求公安部门一定要规范执法,同时要“公开、依法”查处事件,挽回影响。北京市公安局才不得不对涉案的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等采取措施,后对他们实施逮捕。#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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