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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联邦缺钱缺大了?员工内部折扣优惠也征税

注意了,加拿大税局已经示意,员工折扣优惠将被征税。(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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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鞋店店员从工作的店内以25%的折扣购买了一双鞋?注意了,加拿大税局已经示意,这种员工折扣优惠将被征税。

一直以来,公司以员工价把商品卖给雇员时,只要售价不低于成本,无论是雇主或雇员都不需要把之视为应纳税福利(taxable benefits)

但最近加拿大税务局(CRA)发出的全新税收规定示意,员工折扣将被视为应纳税福利,属收入的一部分。

对于这一新纳税规定,加拿大零售委员会副主席利特勒(Karl Littler),在9月29日的国会财政委员会听证会上质疑:“政府为什么想放弃长期的做法,开始对一家商店店员购买一条折扣20%的牛仔裤征税呢?”

加税局发言人切普赖吉(Zoltan Csepregi)对《环球邮报》表示,这是税局的新规定。他解释,CRA的雇主指南及其网站,长期以来所称的员工折扣无需算作应纳税福利将被更新,以确保实施指南与新规一致。

值自由党小企业税改面临很大争议,政府宣扬那是为了弥补税收漏洞、公平对待中产阶级之际,加税局开始向员工折扣征税的新规,似乎与之不符。

获得一小笔员工折扣优惠的雇员,通常都是工资不高的人士。利特勒认为,税局改变规定,将影响到200多万零售企业的雇员利益以及其他企业员工的利益。

就雇主而言,利特勒警告,那可能意味着繁文缛节。如果员工折扣属应纳税福利,每次雇员购买折扣商品时,雇主可能要跟踪做记录,把一年的总额算入T4中。如此麻烦,可能导致雇主取消这些员工优惠。

税局称有例外

加税局称,新规有例外。如果雇主让“普通公众也可享有相同的折扣”,那么员工折扣不会被视为应纳税收入。

但雇主组织认为,这似乎无缝可钻。他们困惑的是,CRA似乎表明新规可应用于大多数员工折扣。加拿大薪酬协会的德格蕾丝(Rachel de Grace)称,尚不清楚CRA希望如何应用新规。

国会财务委员会主席伊斯特(Wayne Easter)表示,他认为CRA应重新考虑其新政。他说,似乎内阁部长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注意到CRA的新动向。他说,大多数受惠于员工折扣的人士都不是高收入者,“你怎么跟踪这样的事情?”

预计明年1月1日生效

据CTV报导,有人预计,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雇主获得的建议是,只在员工购买低于雇主成本的商品时,才对员工折扣征税。

保守党金融评论员波利耶夫雷(Pierre Poilievre)10月10日发表声明说,新变动意味着,政府计划对获得10%鞋类折扣的销售员、餐饮折扣的服务员或拿到免费健身会员的健身教练征税。

参议员巴特斯(Denise Batters)通过脸书表示,该变动是“特鲁多政府对中产阶级及努力工作步入中产的人士的另一非难”。保守党副党领雷蒂(Lisa Raitt)则指责,自由党“在掏最低工资人士的腰包”。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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