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8月份10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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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31日讯】明慧网最新统计,因检察院退卷、撤诉等原因,大陆8月份10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

检察机关退卷 内蒙米超、宋小花被释

2017年8月9日,内蒙古检察机关将构陷法轮功学员米超、宋小花的案卷退回给公安;当天下午,两人被释放回家。

米超,女,30多岁,是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的讲师,工作尽职尽责。宋小花,女,50多岁,此前曾被劳教迫害两年。

2017年7月13日,宋小花被绑架,前来串门的法轮功学员米超,也被警察扣留。

家人去公安局询问无果,后请律师介入,要求无罪释放。

律师(向公检法部门)从法律角度否定了法轮功学员持有真相物品违法,讲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于2011年3月签发的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中,废止了1999年7月22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1999年8月5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由此说明任何人拥有法轮功书籍资料完全符合宪法规定,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并告诫司法人员国家出台了“办案终身负责制”的有关法令法规。

辽宁建平县法院准许检察院对王化学撤诉

近日,辽宁法轮功学员王化学,收到法院刑事裁定书,法院批准检察院撤诉。

王化学,男,55岁,普通农民,善良、守法、孝敬父母、疼爱孩子,他通过读法轮功书籍、炼功,祛病健身,做好人。

2016年7月12日,王化学遭非法批捕。王化学家人为他聘请了律师。2016年11月17日,王化学被非法庭审。之后,法院一直无动静。

王化学的亲属后在本村及邻村征集民众联名请愿书,共354人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化学。

2月底,这些征签名单分别被寄给建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看守所、县长、县委书记等各部门和个人。

3月,辩护律师向建平县法院法官张杰邮寄“补充辩护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要求立即对王化学做出无罪判决,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同时,辩护律师向检察院邮寄要求撤诉的律师意见。律师指出,王化学无论传播多少真相资料,都不构成犯罪,应当立即依法对王化学做出撤诉决定。

4月7日,王化学办理“取保候审”回家;近日,收到法院批准撤诉的裁定。

被非法拘禁近两年 成都市苏青华上诉后被释放

8月11日,经过八个月的上诉,四川法轮功学员苏青华,收到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撤销刑期的决定,走出看守所,被释放回家。

苏青华,成都市新都县人,在成都打工,为破除民众对中共谎言的迷惑,2016年9月2日晚,用记号笔在外写大法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后被关押在成都市郫县看守所。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判苏青华三年刑期。苏青华和他母亲后提起上诉。

总体上迫害严重

今年4月至8月,大陆律师为40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除了8月10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今年上半年因退卷或退案,21个省和直辖市有54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97人被退卷。

但是,总体上大陆对法轮功的迫害依然严重。

8月, 37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7月,6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今年上半年,逾万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或者骚扰。#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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