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论江泽民涂鸦中国法治】之八

梁木:大陆检察院的“厚与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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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10日讯】江泽民当政三十年来,大陆检察院替江泽民作恶、维护江泽民集团利益,己经沦为江泽民集团的奴才。中共检察院执恶法有两个显着特点:第一,为政治服务厚颜无耻;第二,祸害老百姓心狠手辣。本章标题使用了“厚与黑”,正是因为检察院具有中共恶党的这种邪性。

一、厚与黑的表现

1.漠视正义、执恶法

大陆检察院被中共赋予了“检察”和“法律监督”两项职能。“检察”,是指对认为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的详细查验,以发现犯罪、并使犯罪受到追诉的刑事诉讼活动;而“法律监督”,是指检察院依法对于特定国家机关执法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察看,并督促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所进行的活动。

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检察院都是被用来实施国家检察权、法律监督权的机关。它的职责是通过检察权、国家法律监督权的实施,来保障实现国家司法的公平正义。

但是,自从江泽民带领党员干部哄抢瓜分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以来,大陆检察院就变成了中共利用检察权、国家法律监督权保护江泽民集团利益的犯罪工具。

在江泽民集团以物权恶法作基准调整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三大法系后,尽管在形式上,检察院还是在行使“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但实质上,由于立法的本末倒置,检察院本身不是按照公平正义去履行职责,而是按江泽民集团涂鸦出来祸害老百姓的法律作执法标准,结果,检察权、国家法律监督权变成了保护江泽民集团利益的犯罪工具。检察院只能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实际上干的事与其规范要求的公平正义南辕北辙。

大陆的检察院里不乏专家学者。对于江泽民集团用强盗逻辑架构国家法律体系的犯罪行为,他们心知肚明。他们明知道江用物权法取代宪法,以物权法作母法制定、出台的法律体系损害了13亿中国人民的利益,也明知道运用这种法律行使国家检察权会发生黑白、正邪、是非、对错的颠倒,结果会保护坏人、让好人遭殃,但是各级检察院从小集团利益出发,不惧怕损失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他们认为:江泽民把国家都搬自己家去了,而他们利用颠倒过来的法律做点敛财、挺江的事,不算事。

2.为讨党主子欢心,出卖良知和法律

在江泽民当政期间,检察院替江泽民集团作的最大恶事就是参与迫害法轮功。(请参阅《江泽民涂鸦中国法治》之四)。可以说,从1999年7.20至今,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整个布局中,检察院的作用举足轻重。

从出台认定法轮功有罪的司法解释开始,检察院就跳到前台,用法律上的穿针引线,充当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垫脚石,为政法委“610”抓捕大法弟子提供非法审判的公诉程式。

中共的检察院在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过程中,主要以国家公诉人身份,代表国家支持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可以说,从1999年7.20到现在,在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十八年间,大陆大法弟子遭遇的政治迫害,很多都与检察院打着公诉人旗号替江泽民集团作恶有关。

接下来我们选择一些检察官因为认识到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因而撤销处理“610”绑架大法弟子的案例,从反面印证观点。

据明慧网报导,进入2017年,广东、辽宁、安徽、河北等多地,出现了一些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在检察院被撤诉、学员被无罪释放的事情。

2017年2月17日,对于辽宁铁岭法轮功学员李士棉、林有艳因揭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真相而遭610绑架案,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的李士棉和林有艳无罪释放。

同年,辽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撤销了“610”构陷法轮功学员任平、纪丽君的案件,两人被免于非法刑事处罚,无罪获释。

2017年2月10日,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撤诉一起法轮功案,法轮功学员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国利因信仰“真、善、忍”,被福州市仓山区国保非法抓捕。仓山区检察院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2017年6月27日,仓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起诉,释放张国利。历经6个多月的非法关押后,张国利平安回家。

2017年4月19日消息,吉林省乾安县法轮功学员穆晓梅于今年1月6日被“610”绑架,4月7日,检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将穆晓梅无罪释放。 (穆晓梅,1964年出生,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受益。)她曾两次患脑血栓,卧床几个月,只能喝米汤,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得到康复。

综上可见,单就检察院在公检法三机关迫害法轮功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它有能力阻止江泽民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肯定,处理上述案件的检察官是觉悟了的正义者。

但就检察院参与迫害法轮功而言,从1999年7.20至今,迫害的犯罪行径所以得以维系,与检察院利用国家检察权、法律监督权为江泽民集团提供迫害支撑的“公诉”有直接关系。

挖掘罪恶的根源:各级检察院的检察官既是行恶者也是受害人,直接责任人是被江泽民安插在各级检察院里的党棍——检察长。他们替江泽民操纵检察院、检察官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

3.替江泽民充当权斗工具,给习近平设障

在江习斗中,公检法偏袒的是江泽民。以检察院为例:从习打虎反腐中“老虎”们被提起公诉的罪状分析,检察院明显涉嫌袒护这些被江泽民养大的“老虎”。例如对薄熙来的定罪,笔者认为,即使是用个“实习检察官”办案,去薄熙来的万千大罪中找块“铁板”让薄“认罪服法”并不难,却为什么要用薄熙来敢叫板的那个似是而非的事搞公诉?显然,最高检察院操盘手曹建明背后有江曾的影子。其实,用这种具有强烈争议性的犯罪事实支持公诉,即便是法院判了,结果怎样?——最高检的首席法医天天在网路上为伍德之死“向法院说NO”,五毛天天利用刘云山把持的宣传阵地“闹革命”,江派大噪。

笔者认为,最高检懂得,选用这种“事实”公诉就等于替薄唱赞歌、抹黑习近平。说到底,这是今天中国大陆最高检在江习斗中站队所体现出来的“厚与黑”。

二、无人监督的国家检察机关

1.破译密码:检察院犯罪是多还是少

据《华夏文摘》编辑的《中国检察官腐败大揭密》(以下简称《揭密》)曝料:一直以来,就司法腐败问题,新闻媒体对各级公安、法院的腐败要比各级检察院的腐败揭露得多得多。究其原因,《揭密》说:并不是检察院的腐败问题少,而是检察院利用“职权”制衡了舆论。

由于检察院的职权本身就包括对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单位和个人)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的查处,加之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人自身大多都有腐败问题,因此,他们对各级检察官们的腐败行为,都避而远之,不敢揭露,怕揭露后,招来检察机关用“国家检察权”进行打击报复。这就是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对各级检察院的腐败不敢管、不敢曝光的原因所在。

《揭密》说:相对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犯罪的并不少。检察院利用国家检察权搞这种鸣枪示警为腐败铺路是更大的腐败。

2.不受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

有人说:无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其实,无监督的权力本身就是腐败。当今中国,就权力机关的权力本身而言,无监督的权力,除了中共的总书记,就是党政军公检法。这些个机关的头目,无论形式上有无监督规定,实质上都是“天王老子”。

被习近平打落马下的腐败官员告诉我们:今天的中国大陆,无论己经被打虎的、还是正在被打虎的、或者在朝廷里装武松的、继续作恶的、下台回家的,凡架构江泽民集团的成员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是弄权高手、贪官、淫贼。(请参阅《江泽民集团瓜分中国经济内幕》)。

如果说党政军官员捞钱,是利用手中权力哄抢公有制经济、瓜分国家资源,那么,替江泽民集团看埸子、保驾护航的公检法捞钱,则是靠执行江涂鸦出来的法律,用“司法权”搞敲诈勒索。

“司法权 ”收拾的物件就是跟着江泽民趁改革开放捞了一把、但不是江泽民体系的所谓“企业家”、“个体户”和穷头百姓。

从江泽民带领他儿子江绵恒抢了“上联投”那天开始,江泽民能做的就是把体制内所有的人都拖下水。可以说,公检法搞敲诈勒索,是江泽民实施的国家犯罪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接下来,看看检察院是怎样利用国家检察权搞贪腐的。

3.滥用国家检察权

(1)把调查权变成敛财、整人的工具

今天大陆的检察官同其它司法机关一样,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分为有利、无利两类。

对家庭穷困、掏不出“惯例钱”的,检察官大都对犯罪嫌疑人滥用各种私刑,刑讯逼供。尤其制作调查笔录的手法多样:包括诱供、诈供、骗供,甚至还有等证人和犯罪嫌疑人签字盖了手印后,检察官又能在提行空隔处加上一些不利于犯罪嫌疑人、歪曲证人证言的话,将无罪搞成有罪,轻罪改成重罪,迫使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将无罪部分,当成有,认罪。

而对于办案中得了犯罪嫌疑人亲朋好友钱财的,检察官通过修改(重写)调查笔录、证人证言方式,将重罪改成轻罪,轻罪改为无罪,制造冤案、假案、错案。诸如此类,都是各级检察机关违法办案的家常便饭。

(2)为捞钱弄虚作假

在此举一个为监狱服刑犯炮制假立功减刑的例子。

据2016年4月21日《世界日报》消息:近日《留美博士实名举报检察官》在网路上引发关注。《法制晚报》报导,实名认证为“郑大西亚斯国际学院教师”的微博网友“杨宁远v”公开举报: 河南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亚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举报说:刘亚明弄虚作假,为监狱服刑犯罪分子炮制假立功减刑,向当事人和涉案人索要钱财。有证据证明,刘亚明一家三口仅在册房产一项就有五套,为隐瞒财产,其位于闹市的三套商务用房注册在其刚参加工作的女儿名下,价值1,000万元以上。该案己引起关注。

(3)刑讯逼供

如果说公安干警办案搞刑讯逼供,这谁都信。但要是说检察院办案刑讯逼供,就会让不了解检察院的人感到茫然。

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长韩杼滨在汇报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情况时就提到,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在查办该市供电局原副局长王崇高案件中,刑讯逼供,致王突发心脏病死亡。

其实,从人的劣根性上讲:恶检察官与恶警没有区别。从检察官办案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看,其对犯罪嫌疑人使用严刑拷打、酷刑折磨的一些手段比公安干警更加卑劣,特别是对付女嫌疑人;更多的是借重罪、死刑犯的手搞酷刑,其方法就是将拒绝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关进死刑犯的牢里,叫死刑犯替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用刑、用卑劣手段,迫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这种方法,各级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惯用,被他们自己称为“绝活”。

它的直接恶果是让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被认定有罪。事实上,在当今的中国大陆,被检察官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与公安局一样成千上万。

(4)有利可图是检察院刑事立案的标准

由于江泽民集团以物权法作母法的立法,决定了在此基准上形成的执法只能保护江泽民犯罪集团利益、祸害老百姓,因此,检察院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权的过程,就变成了以维护江泽民集团利益为目标。

以此划线,从维稳大局出发,检察院一般情况下,不受理大陆老百姓民告官的刑事诉求。他们往往采取忽悠、熊、骗的办法,即把政府机关涉嫌犯罪的刑事问题忽悠成民事,“熊”他们去找法院、找上级政府,再骗他们说:这些事检察院管不了,就这样让他们告状无门(今天中国大陆相当数量被激化的矛盾源头在此)。最后酿成的悲剧是:告状无门的人最后变成了杀人犯。而检察院则再与公安联手,将这些“敌对势力”绳之以法,让万千渎职犯罪的政府官员、国家公务员逍遥法外,让江泽民的脸笑开了花。

可以说,在今天中国大陆的上访案件中,因政府官员渎职、司法干警枉法裁判造成的,占比90%以上。如果没有江泽民的腐败治国,如果检察院是为人民的,笔者相信:中国大陆决不会发生成千上万的访民云集北京、要求政府过问的冤案,更不会让一个江氏集团无法无天。恰恰因为江泽民大搞腐败治国,因为中共的检察院不是人民的,才使得它不顾老百姓死活,成了维护江泽民集团利益的奴才。

据香港媒体报导:2015年3月13日,河南郸城数千农民联名通过互联网发布公开信,呼吁社会关注、声援农民工周秀云因讨薪被太原警察打死、当地检察院不管的恶性事件。公开信说:2014年12月,河南郸城打工妹周秀云与丈夫王友志及一群农民工一起去太原讨薪,因欠薪老板(多次耍赖)不肯给钱,引发纠纷,在遭到农民工围攻的情况下,欠薪老板以莫须有向110报案,太原警察出现场时发现讨薪的农民工是外地人,便明显偏袒拖欠农民工工钱的当地老板,恶意驱赶农民工时,引发农民工暴粗口。而警察则借农民工骂娘开打,将讨薪的一群农民工全部打倒在地,其中,打工妹周秀云被当场活活打死,其夫王友志被警察踹断六根肋骨。这是一起典型的110警察借执行公务之便故意伤害(杀人)的刑事犯罪。

110警察如此行凶杀人,太原各级检察院却都答复:不管。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况下,讨薪民工王友志只能搁腹腔揣着被警察踹断的六根肋骨返回郸城;正是得到了被激怒的郸城父老乡亲的支持,死者丈夫通过互联网联名发表了声援的公开信,才迫使太原检察院在被互联网暴露丑恶行经的第一时间里,匆忙通知被害人家属可以收案。据被害人家属反映:案件被安排由太原市小店检察院立案,立案当天,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愤怒斥责被害人家属,为什么要把案子捅到互联网?这样做会给党和国家造成恶劣影响知不知道?

三、检察官是党政官员内斗的帮凶

大批中共的检察官为谋私利,有权有钱的人叫他干什么都行。

据网文《中国检察官腐败大揭密》(简称《揭密》)披露:检察官替党、政官员搞内斗当帮凶,罪恶累累。文章说:今天中国大陆“劣汰优”现象严重。优者,给人民办了很多好事,实事,很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但由于他们不愿和贪官同流合污,贪官就想办法要谋取其占着的、影响贪官发财的位置。“劣胜优”的手法是,劣者先通过各级纪委,以人民来信搞这些好官的周边材料,先调查其在改革中有无经济问题,搞不到什么材料再从生活作风上找,还不行,就请检察机关出手。

拿法律说事是执法者的长项。检察院或抓住一些清官在改革进程中的工作失误,大做“渎职”文章,便可轻松地拉他们下马。

《揭密》披露:某市市委书记与市长之间有矛盾。焦点在于市委书记要将一块黄金口岸的土地廉价处理给自己合伙的朋友,该市长则坚持要依法公开拍买,结果,公开拍买比市委书记给其朋友的价格,多了一千八百万,市委书记的朋友未买上,俩人结仇。后市委书记就安排人监视该市长的行动、监听他的私人电话,终于发现该市长在家庭房屋装修中还欠建筑公司老板几万元款未付。于是,市委书记以此为切点,安排检察院将该市长搞下台。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检察院利用检察权参与党内官斗的范例。

今天的中国,检察权不是用来实现国家司法的公平正义,而是用来徇私情、图报复、陷害无辜,用来当作为各级党、政领导搞权力斗争的工具。

以上便是今天中共体制内的检察官们乱用检察权的真实写照。#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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