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民主100问》之九:维稳与和平民主

作者:谢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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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5日讯】编者按:2015年7月9日,中共开始密集抓捕、传唤全国各地的维权律师及其助理。王宇、王全璋、李和平、谢燕益、周世锋、谢阳、隋牧青、李春富等一批知名律师被捕,有的至今下落不明。谢燕益在被非法监禁553天后,获释回家。他在监狱中遭遇了怎样生与死的考验?谢燕益亲自写下近20万字的《709纪事与和平民主100问》,大纪元网站首发此书,将分两大部分连载:其一为《709纪事》,其二为《和平民主100问》。

31. 专制与民主面对统一与分裂挑战的异同?

答: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统一和分裂总是随着各种因素、各种力量在历史中变迁。直至近现代历史,人类文明才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社会成为世界各个地区的主流。在一个幅员辽阔的传统极权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过程中,都不时会有各种政治势力的主张包括基于民族主义的一些诉求。这些问题一般要遵循个体权利本位、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社会、民族自治、族群共和的方式处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会导致要么民族沙文主义、中央集权的专制压迫问题,要么产生极端势力、分裂主义倾向等问题。面对极端势力分裂主义的挑战,以一家一姓、一党一派的领导人为代表的专制统治集团先天底气不足,只有民选政府领导人当其决策命令等同于国家意志、法律意志、全民意志时,其对待极端势力、分裂势力才能产生压倒性的优势,像美国总统、俄罗斯的民选总统在应对挑战、维护国家主权时才是强有力的,因为他们的背后是全体人民。当然即便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取得压倒性的优势时,并非要以力服人,还是要以德服人,坚持和平民主的方式应对挑战解决问题。

32. 专制技术得以升级的内生基因?

答:由于专制统治集团的既得利益和自身安危的需要,无论在宣传、情报还是社会管控方面,在技术和花样上也不断竞争升级,使得专制手段越来越高级、精致。一些能臣酷吏在这一环境下脱颖而出,后来者必须进一步超越前人和同僚才能获得统治高层的赏识得到擢升掌握权力,不乏如王立军一样的“人才”,得到专制统治者的赏识不仅仅是由于他们的忠诚,还有他们在专制统治手段上的精通,例如:情报、安全、监控、数据分析等技术,这些手段不仅是专制统治者对付其政敌和人民的利器,也为其提供了某种安全感。当然这些手段本身都具有违法反人类的性质。诚如梁启超所言,如果说中国在世界上有一种技术是领先的,则非专制技术莫属。在一个专制社会里,无论情报系统、警察系统、安全系统通过技术手段掌握同僚的隐私、贪腐秘密、集团内部机密、国家机密越多,则越能够处于一个有利位置,关键时刻可能成为反制对手的利器。在专制统治下,没有人是安全的,也没有合法性逻辑可言,只有成王败寇你死我活的逻辑。

33. 维稳与和平民主?

答:维稳是专制社会一种特有的现象,是一种特权意志的体现,维稳本质上就是维护特权。维稳体制不断得以强化,客观上是体制内权贵集团共同的现实需要。专制社会中的权贵集团事实上也被装进笼子里。这些无恶不作巧取豪夺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有着深深的恐惧。可是没有民主、人权与法治,他们终究是作法自毙,他们的命运也终被操控受制于人。因此,各种实名制、对公民非法监视、监听、六张网大行其道,维稳机制不断强化的内在逻辑,在过去六张网的基础上最近新技术(包括:脸孔识别系统、声音识别系统、卫星定位系统、指纹信息、生物基因技术、大数据、脑控项目等等)也在加紧发展与升级,与国际、国内四处全面的媒体渗透、安插眼线、五毛特务、各种收买威逼利诱等手段相结合,这些或明或暗的潜伏力量正日益成为专制统治的核心。

有了以上的背景介绍,大家可想而知,警察、安全、宣传、情报的既得利益代表欲借此进一步和光同尘、转移焦点、掩盖罪恶的目的显而易见,与此同时,无论宣传、政法各强势部门以及体制内的保守势力既得利益血债帮客观上也需要籍此扩大自己的控制权、话语权等权势,绑架同僚以及整个体制,掩盖各自的罪恶、历史债务以保障自身安危,在这个体制里没有人有安全感,虚则实之,实则虚之,一个维稳的公案,一般公众很难辨清其背后的动机和逻辑,到底是关涉到某个当权者的具体利益,还是这个案子仅仅在打掩护例行公事,将维稳常态化以避免自己的罪恶勾当太突出、太引人注目。

本来可以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公民也好官家也罢,谁违法就依法处理,可是,这种尽人皆知违法、违宪的维稳机制却得以长期存在大行其道,维稳体制正在吞噬掉一切真相、法律、是非、人性,进入恶性循环。众所周知,维稳就是维护既得利益、非法利益,维稳机制的存在使得一切法律荡然无存,没有人再相信法律,使得依法治国成为笑柄!

这一不受制约的权力往往操控在一个黑恶势力、罪恶集团手中,前有周书记,周倒台后,这一势力意图绑架整个执政党、中共政府和全社会,他们多年来无论在意识形态、司法还是内政外交中都是采取这种模式。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观点之争、理念之争,只有利益之争,一切非法利益罪恶都被包装隐藏起来,一切都是利益使然,他们往往以政权安全、国家安全之名,社会、国家、民族、法治之名镇压人民、残害百姓,甚至故意制造矛盾事件,从行政司法、封锁网络到“喝茶”、抓人、舆论导向到和谐稳定、抗日反美、挑拨矛盾、煽动仇恨、治民愚民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流氓手段专业化、组织化、常态化,他们沆瀣一气,借势用力,每到大事小情借势维稳升级,这些“精致”的维稳黑手却仍然惶惶不可终日,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他们在国内镇压维稳愚民的同时却将自己的老婆孩子、亲属财产向美国、海外转移,随时准备弃船而逃。他们都是王立军一样的精明人物,关键时刻逃亡美国。他们自知罪不容赦、法网难逃,拚死抵抗人民的正当诉求和社会剧变形势,他们不惜把社会、国家、民族所有同胞推向动荡的深渊,其实这些势力才是真正的祸国殃民、国家的敌人,这些盗国贼们才是自毁长城者,他们不仅毁了社会、家园、同胞当然也包括他们的党!

34. 法治的精神是什么?

答:法的精神是权力制衡。法律制度、政府、国家是一项社会契约,诸如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一句正确的废话。而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比之社会契约论,前者是站在野蛮、蒙昧、工具主义、反人类的立场上,给权力斗争、专制压迫与奴役找到了借口,而后者则符合人性、平等、诚信、文明、人道主义的立场。

一个社会的法治文明,大家都习惯于讲规则,尊重法律,并非产生于法律学者的理念构建、设计,也不是统治者的恩赐或者统治者自发自觉大力推行的结果,而是源于不同政治集团的相互博弈、斗争与妥协,是多元力量互相制约的政治格局下所产生的结果。当我们面对一个既得利益、权贵集团全面掌控的社会,专制权力无孔不入,这个社会没有形成任何其它的势力来制约专制权力时,这个时候就不可能有权力的制衡,只有他们说了算,既得利益权贵集团作为支配者,强大到其权力根本无法被制衡,此时他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跟你讲游戏规则、讲诚信,只有达到力量相对均衡的一天可以相互对抗、相互制约,此时游戏规则才可以发挥效用,在此以前,徒法不足以自行,却可以选择性适用,此时法律只是用来榨取更多利益、维护既得利益、装裱门面的工具。如果立法、执法、司法始终在一个利益集团、官僚权贵阶级的统驭之下,就永远不可能相互制约,只可能相互媾和结成联盟,因为只有如此才是一种利益最大化、成本最低化、最和谐稳定、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的“理想局面”。司法的板结化,立法、司法、行政的产业化日趋严重,尽管当权者意识到了法治对统治者比对被统治者更重要,但是由于利益驱动人性使然,专制权力下的法律早已名存实亡,法律的信用已经彻底破产,在这个分赃体系当中,法律的巧取豪夺的功能日益递减,法统已失去根基。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那些革命者当年许身革命时,乃至希特勒这样的独裁者,在未取得权力以前,也是追求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的,并以追求其国家民族的独立、复兴为己任,但一朝权在手则走向反面,用枪杆子推动人民,因此打着至善的名义,如果没有形成一个开放透明、监督、竞争的制度机制,就无法克服人性的弱点,人性的贪婪、自私、虚伪、无知、狂妄、恐惧、放纵就会被无限放大。善本身是一个不断因时因事发展变化的人道使命,对于普罗大众无论从政治上还是法治上来说,两个小恶霸竞争总比一个大恶霸垄断要好。法治精神的实现,必然要建立在多元化、私有制、社会契约、市场经济、商业文明、多党制(多个政治势力并存)的条件下。商业文明作为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提供坚实的支撑和有利保障,而上述因素是社会勃勃生机得以维持的根本基因。

35. 枪与选票?

答:生活在蒙昧专制社会的人与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人相比较,从根本上说,只缺少两样东西,其一是枪,其二是选票。

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美国第二宪法的第二修正案中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造物主赋予了人的生命、财产与自由,人先于国家而存在。人天然具有自我防卫的权利,当枪支作为防卫武器时,任何人都有权拥有。人出于自身利益需要将部分权利让渡给政府后,理性的人出于对政府的暴政以及第三方暴力侵害的防备保留持有枪支的权利,由于人人都拥有防卫武器,这个社会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必得彼此尊重,没有人敢轻易乱来,拿生命开玩笑,大家的行为都受到了某种制约,由于担心自己的侵害行为会遭致任何一个持枪受害者的私力自我救济,因此谁都不敢轻易作恶。此时枪支成为一种社会的有效制衡因素,它是捍卫自由与尊严的最后屏障。

当然有人认为,美国公民的持枪权造成了一些惨案、社会恐怖事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持枪权和管控枪支在美国一直是一个争议的话题,捍卫持枪权不可剥夺者认为,偶尔发生枪击惨案、造成无辜者丧生并非是持枪权的问题,它造成的危害对于一个4亿人口的国家可能远比它防止的暴力犯罪、人道灾难以及滥用公权力侵害人民的危害小得多,持枪权是一种必要之恶,自由的代价。人人有权持有枪支时,人们在做事时就必得遵守底线讲规则,人的自由与尊严、生命权从根本上得到了保障而非剥夺。持枪权关涉人的信仰,有持枪权可以不持枪,持枪权还关涉对人性的判断,极少数精神病人造成的惨祸由于精神病人没有持枪的资格以及意外事件都不在持枪权讨论的范围。

枪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无论对于个体还是社会来说。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让少数强者、专制统治者及其侍从独享持枪的特权好,还是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持枪权,尤其那些弱者也有持枪捍卫自己生命、财产、自由、尊严的权利更好?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总有这样一种奴性思维就是,当暴力手段始终掌握在强权手中、少数人手中之时人们从不担心,当暴力手段、对强者的制约手段同样交付给人民、交付给弱者之时,人们就开始担心起来,认为天下就乱了!

当持枪权神圣不可剥夺之时。一个社会面对如何公平分配资源,难免各持己见、相持不下。此时选票就成为分配资源、化解社会纷争的必要方式和必然选择,避免人们暴力相向,没有人可以例外。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枪支与选票是生命、财产、自由、尊严的有力保障,是文明不可或缺的因素。(未完待续)#

(大纪元首发)

责任编辑:李婧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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