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司法政策 警察透露甘肃当局下文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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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2日讯】近日,甘肃省白银市法轮功学员陈方华,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而被白银市平川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

据明慧网报导,2015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政策后,同年6月,陈方华依法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控告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

此后,陈方华无端遭到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迫害。警察告知陈方华,白银市当局下文件,凡向“两高”诉江的,就以扰乱公、检、法的罪名拘留。

2015年10月15日早上8点30分,白银市平川分局国保大队主任刘永清等人强行绑架陈方华到平川分局,以询问诉江为由,欲强行拘留他。在陈方华妻子的强烈要求下,最后“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暂时免除羁押的强制措施),当日中午才得以回家。

2016年1月21日,平川分局国保大队刘永清、王铎等将陈方华构陷到平川区检察院。陈方华被迫流离失所。

11月,在外流浪的陈方华回家。

11月25日,平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再次因控告江泽民绑架了陈方华。当日他得以回家。

2017年2月27日,陈方华接到平川区法院的通知,得知他将在2017年3月1日至3日被非法庭审。他因而再一次被迫流离失所。

2月28日下午,平川区公安局、平川区法院人员到陈方华家,威胁其家属签字:如果不签,陈方华就会判重刑;签了,可以轻判。家属因害怕而签字。

3月22日,平川分局国保大队张姓警察及平川法院一行三人,再次到陈方华家中骚扰,强迫本人签字,未果。

6月15日早上9点多,陈方华在自家楼下被平川区长征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于明、王朝彪伙同居委会人员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平川区看守所至今。

修炼后无病一身轻

陈方华,现年62岁,甘肃省白银市靖远煤业集团退休职工,家住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靖远煤业集团生活总公司南二区。

熟悉陈方华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举止文雅、说话平和、开朗大方的好人。他妻子常年身体不好,他每天都悉心照料,从不厌烦。

陈方华以前有心脏病、肩周炎、咽喉炎、颈椎病、风湿性关节炎、肺瘤等多种疾病,整日痛苦不堪,经中西医各种治疗不见好转。1996年,他开始修炼法轮功,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尤其神奇的是他居然咳出如杏子大小的肺瘤。

此后,他感到身轻体健,经过不断修炼,不好的脾气改变了,为他人着想,乐于付出,与人为善,他每天乐呵呵的,家庭更加和睦。

多次遭绑架 被冤判三年

1999年“7.20”江泽民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陈方华遭到所在的靖远煤业集团生活公司书记和保卫科长的不断骚扰,逼迫他放弃修炼法轮功。

2001年1月21日,单位以他两次进京上访为由将他绑架,并对他进行非法审讯。

2002年2月22日晚8点半左右,白银市平川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孙杰带许多警察闯进陈方华家,扛着摄像机到处录像,将家里家具砸烂,抢走4600元现金、戒指、耳环和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

随后,陈方华被他们绑架到平川公安局,被铐在值班室的暖气管上。

晚上,政保科科长带领五个警察对他刑讯逼供,大打出手,声称:“给你扒层皮!”打掉了他的一颗牙,用脚猛踢他的腰部,使他的腰部严重受伤,然后给他砸背铐,称为“背大刀”,还不让他睡觉。这样连续折磨了三天三夜后,他被送进平川看守所关押35天。

2002年3月27日,平川公安局又预谋把他送进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劳教所看到他伤情严重,拒绝接收。警察只好把他送回家。

2008年8月26日,平川检察院勾结平川法院对陈方华进行了非法审判,判刑三年。陈方华不服,上诉到白银中级人民法院,被维持原判。

2009年5月15日,陈方华被劫持到兰州监狱。在十一监区受到残酷迫害。#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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