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控食环署案 终院指令发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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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香港法轮功学员针对食环署侵扰真相点,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许可,昨日在终审法院进行聆讯,获得正面发展。终院上诉委员会指令案件发还高等法院原讼庭尽快重审,法庭辩论范围可望扩大至其它相关法律问题。

本案于去年5月在高等法院上诉庭进行申请许可上诉聆讯,上诉庭其后裁定批准司法复核,但辩论范围只局限于有关食环署运用批准展示横幅许可的《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所赋予的权力时,是否符合需要订定清晰准确的规范与指引的“依法规定”(prescribed by law)合宪性要求及相关的法律适当运用的相称原则(proportionality)等问题。法轮功学员其后向终审法院上诉申请司法复核许可,将庭辩范围扩大至包括预先批核是否适用于示威集会等重要问题。终院上诉委员会昨日下午经过约一个小时的聆讯,裁定将聆讯押后,案件发还高院原讼庭加快重审。上诉委员会三位法官倾向于将案件所有相关问题一并考虑,而不是斩件式处理,这意味着案件重审时,法庭辩论范围可望涵盖各相关法律问题。

重审将涵盖各方面问题

原告的两名法轮功学员于2013年先后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控告食环署及律政署对法轮功真相点非法侵扰,包括强行没收真相点的横幅及展板。高院原讼庭于2014年4月开庭聆讯,同年10月裁定原告败诉。原告其后提出上诉,案件由最初入禀延续至今,已超过三年。

法轮功学员欢迎终审法院的决定,希望法庭的审理能够终止港府食环署对真相点的侵扰,恢复他们的正当表达自由与权利。

自2013年4月以来,梁振英政府食环署以《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所谓除非获得有关当局的书面准许,任何人不得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的条文为借口,不断侵扰多个法轮功真相点,强行移走横幅与展板,至今将近四年,各真相点被抢走移走的展示物品难以计数。法轮功学员强调,用于示威、集会表达诉求的横幅、展板,不应受到所谓市政条例的规管。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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