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接受劳军捐 妇联会:48年起至78年7月止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7年04月26日讯】劳军捐受瞩,根据妇联会去年说明指出,自民国48年开始接受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捐款,作为劳军及兴建军眷住宅之用,当时进口商结汇美金1元的劳军捐为新台币5角,一路减少,70年减为1角,至78年7月停止办理。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27日举办“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是否为社团法人中国国民党之附随组织及其财产是否为不当取得财产案”听证程序。内政部要求妇联会1个月内提供劳军捐资料,内政部长叶俊荣24日在立法院答询时更表示,内政部发文要求妇联会提供劳军捐资料,妇联会以“年代久远、无法提供”为由拒绝,内政部再给1个月,若继续死守年代久远理由,不排除撤换负责人。

党产会27日听证会,根据妇联会发言人张菀萱表示,对劳军捐问题,将在听证会说明,但妇联会主任委员辜严倬云不会到场,将派代表出席。

对于劳军捐,根据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于105年3月22日网站提出相关说明,是由当年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的捐款,简称“劳军捐”。

妇联会说明劳军捐的缘由指出:民国四十年代,两岸对峙,战局紧张,三军官兵有眷无舍而寄居寺庙、学校、祠堂等地,极为艰苦。妇联会为安定军心,巩固国防,主任委员蒋宋美龄特别号召全国同胞,捐资兴建国军眷舍,使国军官兵无后顾之忧。初期响应者除工商界外,尚有国际友人,如友邦大使夫人、美国第七舰队官兵,以及港九爱国艺人等。

因兴建国军眷舍所需经费庞大,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率先于民国46年提案,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于47年第二期至48年第一期,在进出口公会的劳军捐中以一部分支援妇联会,兴建国军眷舍并慰劳三军。其后各地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陆续响应。捐作兴建国军眷舍及慰劳三军用途。

说明指出,每年的劳军捐款于次年结算,妇联会自民国48年开始接受,作为劳军及兴建军眷住宅之用,当时进口商结汇美金1元的劳军捐为新台币5角,至70年12月减为新台币3角,76年5月减为新台币2角,77年8月又减为新台币1角。78年7月停止办理。

此外,妇联会劳军工作的范围极为广泛,除兴建国军住宅5万3000余户外,并为将士缝制征衣,节庆劳军(新年、端节、秋节、国庆)、前线劳军(金、马、澎湖等地)、慰问住院伤患官兵、三节发放国军遗族及遗眷慰问金、军中及眷村特殊灾害慰问、贫苦残疾军眷慰问(发给慰问金、装配义肢、轮椅等)、慰问全国荣民之家、提供荣民子弟奖学金等。

妇联会在说明中并指出,妇联会的财务由会计师签证,并依法向国税局申报税务。妇联会的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等均为无给职,从未支领薪酬。

不过,根据党产会日前的报告指出,“劳军捐”是由妇联会及军友社依据统一捐募运动办法,自44年起,对生产事业进口外汇及贸易商进口外汇,采“附征”方式收取劳军捐款,至78年7月1日停征,历时34年。

在劳军捐金额方面,根据党产会调查报告,由中央银行相关外汇资料估算,推估妇联会在34年间,共收取约240亿3071万元劳军捐。(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