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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领助理费 桃园市议员贪污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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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15日讯】桃园市议员张肇良自民国99年起,连续6年找来人头账户等方式,向桃园市议会申请助理费用,成功诈领共新台币1000多万元,遭桃园地检署依贪污罪嫌起诉。

张肇良为桃园县议会时代之第16、17届议员,103年改制桃园市议会后,为第1届桃园市议员;而市议员的公费助理费是按照“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规定编列,每月助理费24万元,可聘请6到8名公费助理,公费助理月薪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最低需符合劳基法最低基本工资。

张肇良去年被检举涉嫌以人头诈领助理费,桃园检调查出张肇良他从民国99年起的县议员时代至今,涉嫌诈领高达新台币1048万7796元,张肇良去年8月以被告身份约谈后,遭收押禁见。

检方调查,张肇良以张姓、姜姓男子等人充当人头,向桃园市议会申报公费助理薪资,待薪资拨到人头助理账户后,再由服务处何姓助理等人,持人头账户的存折、印章,到银行提款交给张肇良。

此外,检调也查出,张肇良也将服务处李姓、邱姓、叶姓与蔡姓等4名助理的薪资虚报提高,每人月薪为2万至5万元,诈领助理补助款的差额,同样再由何姓助理前往银行提领,交给张肇良花用,99年至今,估计共诈领1048万7796元。

桃园地检署侦查终结,将张肇良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提起公诉;其服务处何姓助理则被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缓起诉处分;服务处张姓清洁人员,也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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