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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业工时长 台学者吁建登录系统

立委刘建国(左3)、赖瑞隆(左2)、许智杰(左4)等召开公听会讨论媒体劳动条件议题。(徐翠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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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媒体业劳动条件恶化、从业人员超时工作等现象,立委刘建国、赖瑞隆等人及台北市议员洪健益19日邀集学者、媒体工会、劳动部等单位召开“媒体劳动权益”公听会,探讨工时认定、劳动检查陪鉴制度及工作职灾责任归属等议题。公听会最后结论共9项,包括要求劳动部等单位应严格处置雇主伪造出勤记录、持续规避劳检行为,并提高罚则,且须在3个月内提出回复意见。

刘建国指出,2015年劳动部到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报告时,已显示媒体的确有工时过长、加班没加班费现象。时隔2年,违反《劳基法》的项目还是那几项,违法的业者还是那几家。

赖瑞隆则表示,媒体平均每周工时53.73小时,比主计总计统计各行业平均每周工作45.2小时要多8小时,希望推动各媒体从业人员能成立工会,跟组织谈通讯软体指派工作、工时认定等相关问题。

全传媒工会理事长郑一平、公视工会理事王燕杰等多位代表痛批,当前雇主连续规避劳检、要求劳工填写不实出勤的现象,恐涉及伪造文书、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刑责,而资方持续规避劳检,也只有违反《劳动检查法》3万~15万元的行政处罚,劳动部对此类现象应严格处置、评估提高罚则。

北市产总总干事陈淑纶表示,除了政府应增加劳检人力,例如元大科技总经理李政昊因违法聘用外籍移工触犯《就业服务法》,更被北市府移送检调被处刑事的《背信罪》,可见不是没有法律刑责处理违法雇主,假使雇主持续规避劳检或伪造出勤记录,都应被移送检调机关。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德国大部分媒体业在工会与员工代表会支持下,建立媒体业时间登录系统。德媒周一~日仅5天可工作,正常工时是每周36.5小时,不必每天工时一样长,但工作日当天不可少于4小时;单一工作日如果分段出勤,须取得记者、编辑同意;当天回到报社、工作站就要马上登录工时,主管、总编辑最晚隔天下班前要审核完毕。

林佳和表示,媒体工作者工时登录系统必须细腻到一个程度。从德媒工时登录系统可看出,每周正常工时必须是原则;要考虑媒体工作特殊性,必须登载工时加以主管确认。如果员工有意见,主管驳回要有意义,媒体业进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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