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设试点跨域立案 20万诉江案却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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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采访报导)中共当局在出台“有案必立”后,近日,中共高调宣传京津冀部分法院开始试点跨域立案。不过大陆律师表示,“对于最高法、最高检的承诺,是需要靠现实来验证。”

2015年5月,中共宣称出台“有案必立”以来,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如今仍然没有一起成功立案。

本月8日,中共官媒普遍报导宣称,北京法院全辖区以及京津冀地区的七家法院开始试点跨区域立案,解决当事人奔波立案难题。试点的法院主要是中级法院。

外界注意到这项所谓司法新规的一个关键词“立案难”,似乎是暗示当局已出台两年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推行艰难,连在中级法院的立案都成为难题,不得不再搞一个新规出来解决“立案难”,而且试点选在了北京。效果有待观察。

时事评论员郑岩表示,在中国大陆,法律早已沦落成为中共可以肆意玩弄的骗人幌子,或者在倡导普世价值和人权、法制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共随时也会用“法制”来装点门面。中共对法律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不用,更是完全根据保全中共自己和内斗的需要而定的。

郑岩表示,在中共公检法那里,只有党和上级的“政策”、“指令”,只有背后的权与钱的交易,法律只不过是愚民和走过场的道具。

郑岩认为,法轮功问题就是人们看清中共的试金石。

对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遭遇立案难的问题,前媒体人朱欣欣表示,在中国,即使目前有了“有法必立”与“跨区域立案试点”,法轮功学员合理的诉求仍得不到公正的对待,都是因为中共的一党专制统治,迫使司法无法独立,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地位和功能。

大陆维权律师唐吉田表示,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控告是正当行为,是在还原江及其集团犯罪事实的过程。

唐吉田认为,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起诉江泽民一事,到目前依旧置之不理,是公职人员在严重渎职。他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因为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对于江泽民的起诉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应由最高检察院启动调查程序,最高法院依照规定有义务接收材料。但是目前两高对此不闻不问,甚至抓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可要求人大及常委会进行调查,甚至要求罢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唐吉田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单纯依靠法律解决不了,需要建立一种还权于民的制度才有希望。对于最高法、最高检的承诺,是需要靠现实来验证。”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自2015年5月1日中共当局出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定,截至2015年年底有超过20万人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投寄起诉江泽民的诉状,其中以法轮功学员为主。河北省有近3.3万人诉江,是中国大陆诉江人数最多的省份。

朱欣欣表示,“法轮功学员的诉江状虽没有得以立案,但是对这整个中国的影响是正面的,对参与迫害的人也起到震慑作用。”“无论是亲自下令的,还是执行命令的,如果做了违法的事,迫害人权的事情,都会被记录在案,都会得到世人的清算。”朱欣欣说。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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