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逾12万元入境香港须申报 首两月海关发17警告

人气 63

【大纪元2018年10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建鹏综合报导)海关7月16日起实施新规例,入境人士携带超过12万元的“现金类物品”都要申报。海关过去2个月截获17宗没有如实申报个案,相信都是无心之失,不涉及洗黑钱活动。海关提醒3个月宽限期将于本月15日届满,之后会直接执法。

为了打击清洗黑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海关7月16日起实施《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任何入境人士携带价值逾12万港元的现金、旅行支票或“不记名可转让票据”都须要申报。

条例实施首两个月海关接获逾5,600宗申报,及截获15宗旅客及2宗货运未有申报个案,涉及金额由13万至500万元港元。15宗旅客个案中,涉及9名本地人及6名非本地人。有14宗是未有主动申报,余下一宗是所申报的现金价值与实质管有的价值不同。海关相信他们全部都是无心之失。

漏报500万元的案件,海关指事主报称是采购珠宝人员。至于两宗货运个案都是与纪念币有关,分别携带面值26万和54万元,海关提醒任何国家的法定货币,只要超出规定亦要申报。

海关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3个月宽限期,对违规个案都是发书面警告。宽限期过后,若违规,关员不会再警告,会直接执法,初犯者若属无心之失会会罚款2千元,不涉刑事检控。但再犯或涉及跨境洗黑钱、不法份子的海外融资,最高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责任编辑:昌英

相关新闻
亚裔携带465万美元冥币入境美国 遭调查
千万不要这样携现金入境美国!
华人跨境买房被疑洗钱  7月1日后汇钱出国难
违规携带香烟入境 中国旅客慕尼黑海关遇阻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