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人申撤销一控罪被拒

法官称双重煽惑控罪无违宪 陈健民质疑严重侵害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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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蔡雯文香港报导)包括“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的9名占领运动参与者,被控公众妨扰等多项罪名,案件再进行预审复核。辩方早前指其中一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控罪违宪,申请撤销被驳回,法官称控罪无违宪,在普通法中获承认。

9名被告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及李永达,分别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和“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罪。法官指参考过往案例,认为第3项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在普通法之内,并不违宪或影响言论自由等权利,控罪非涉不公正或随意。法官又认为第2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与第3项控罪指控不同,案情亦不同,控罪无重复,维持控方该项控罪。

包括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等被告昨日到西九龙法院出席聆讯,在囚的黄浩铭则由囚车载送到庭。陈健民应讯后在庭外回应,对申请撤控被驳回表示失望,认为控罪所用证据皆涉及言论,如入罪是严重侵害言论自由。“我们相信超过100万人参与占中是基于他们自由的意志,如果有任何煽惑也是因为8.31决定和催泪弹的镇压而造成,现时审判占中9子其实是审判超过100万人对民主自由的追求。”

戴耀廷则相信,终审法院在“重夺公民广场案”确立了公民抗命,作为法庭考虑判刑时一个重要因素,即使终审法院采取一个对非暴力较狭窄的定义,但整个占领运动一直坚守非暴力精神,“无论今日地方法院法官就有关一些控罪裁决如何,我们仍相信在接下来的诉讼,法庭都能充份考虑由终审法院所设定的公民抗命基本原则。”

案件将于11月19日开审,预计要审20日,9月会再做审前复核。

反释法游行案 控方申增3项交替控罪

另外,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9人,因参与2016年11月6日反释法游行,被控煽惑他人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等罪名,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作预审。

控方申请增加3项交替的“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控罪,其中两项针对吴文远,一项则针对林淳轩。

代表吴文远的律师初步表示反对增加控罪,质疑控方不断就控罪提出修改,是滥用程序及搬龙门,对被告人非常不公平,亦令辩方对控方失去信任基础。辩方又指,林淳轩的律师团队同时间处理“占中9人”案件,律师团或未能与林讨论是否承认新增的交替控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今天再处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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