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警拍视频举报上司通奸反被拘 民众斥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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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13日讯】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公安分局一警察拍视频作为证据,举报该局副局长通奸。但不想被举报的副局长未被处理,该名警察反被行政拘留。有网民直斥:太荒谬。

据澎湃新闻5月13日报导,2017年7月7日下午,台州黄岩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某某报案称,其私家车保险杠底部被人安装了GPS定位跟踪器。

报导称,此事为黄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原警察池文所为。2012年,池文被借调至黄岩区政法委下属的调解中心。

池文称,2015年,他听人说周某某与一女子有婚外情。之后,他在淘宝上买了3个汽车微型GPS定位器。2016年5月某晚,他把GPS跟踪器装在了周的白色丰田和黑色宝马两轿车的保险杠底部。

此后,池文经常通过手机APP查看周某某的行车轨迹。2017年初,他发现周的车多次驾驶到台州市路桥区后停靠在同一地点。

池文出示的视频和照片显示,2016年11月4日,周将丰田汽车停在南关大道上,下车后坐上一女子驾驶的车辆进入一连排别墅的地下车库。

2017年3月间,池文多次驱车来到该连排别墅的地下车库,在卷帘门轴上方绑上微型摄像头。

2017年3月至同年7月,该摄像头记录了周在该地下车库内与一女子发生性关系的多段视频影像。其中三次,周均为上班时间。

2017年6月底,池文将上述视频影像刻盘后,连同举报信,用快递寄送给了黄岩区纪委。但举报未有下文。

2017年8月25日至31日,池文却被黄岩公安分局以涉嫌严重侵犯他人个人隐私为由,关了7天禁闭。

8月31日,黄岩公安分局对池文作出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池文被移送拘留所。

池文出来后继续向台州市纪委、浙江省公安厅提交举报材料,并在微信朋友圈痛斥周某某的劣迹。

今年2月8日,池文因“违纪问题”被黄岩区公安分局纪监委“党纪立案”。

今年4月,池文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法院撤销该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池文认为,周某某长期与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党纪,他跟踪和偷拍取证行为“是正义之举”。

5月10日,该案在浙江省玉环市法院开庭审理。

黄岩公安分局在法庭称,池文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的方式窥探他人行踪并进行跟踪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行政拘留6日,量罚得当。

池文的代理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则认为,周某某作为官员,上班时间外出通奸,可能涉嫌权色交易、作风腐化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这决不是个人隐私问题。

此外,胡定锋还指,池文案从立案到查处存在程序违法,期间,周某某作为黄岩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并未停止履职,且办案人员均是周的下属。

5月10日,该案庭审完毕,法庭将择期宣判。

5月8日,黄岩区纪监委官员对澎湃新闻称,池文举报周某某的材料,其中部分内容经查属实。周某某在发现轿车被安装跟踪器后不久便向纪委“自首”,承认他与一名林姓女子存在婚外情。

至于周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为何不被处分,上述官员称,因此事并未广泛传播,亦没有导致家庭破裂,并未造成不良影响。

澎湃新闻还获悉,目前池文和周某某均已调离黄岩公安分局,周某某调至黄岩区某局任副局长。

上述消息引发网民热议。

网民称:纪委和公安分局包庇周某某,该局长在上班期间与她人通奸,证据确凿,竟还敢说没有造成不良影响?通奸的官员没事,举报的反被抓,太荒谬了;党员干部通奸成了隐私,秘密取证却成了侵犯隐私,黑白颠倒;周某通奸背后可能涉权色交易,应该严查。

有网民说,这事现在影响大了,看官方怎么处理周某某和包庇他的纪委和警方,此案若不严加处理,民心不服。

责任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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