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士方:海警划归武警 水炮变火炮遇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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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5日讯】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2日通过海警局相关职权的决定,将早前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的中国海警局辖下海警整体划归武警。这是今年3月“机构改革方案”中,按“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海警部队从“亦警亦民”变成“军”的计划的具体落实。

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海警马上势力大增,与日本的海上保安厅在钓鱼岛问题上有得一拼了呢?只怕还不能这么说。

中共的海上执法,此前叫“五龙闹海”,由国土资源部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交通部海事局五家共治(其它如海捞之类的小单位此处忽略不计)。这五家地盘重叠,却又各自为政,协调度甚差,一直备受诟病。

直到2013年,终于四家合一(海事局没有参与),成立国家海洋局之下的中国海警局。很多人期待此前“多头治海”的弊病会由此烟灭。但一晃眼,这四家人马一口锅里吃饭已经6年多了,“貌合神离”的现象却依然存在。

原因在于,这四支队伍当初是靠行政力量硬凑合在一起的,各自体制、身份、职责、事权等方面都不相同。就人员数量、船只数量和吨位而言,具有远海执法职能的海监、渔政明显比通常只在近海执法的边防海警和海关缉私“壮大”。所以在四家合一之时,海监希望自己做老大。

但就当局设计的初衷而言,当然希望手上有枪的边防海警做龙头。而边防海警上头的业务主管是公安部正部级的副部长孟宏伟,孟兼海警局局长,却比“顶头上司”的国家海洋局局长还高半级。这种扭曲的双头体制自然会令下面“各恋旧主”的人马难以合拍。

更要命的是,与西方主流国家的先有立法后有机构不同(如美国有《海岸警卫队法》,日本有《海上保安厅法》),中国海警局是部门先设,立法却没跟上。没有立法做地基的海警局大楼如何建,完全没有了尺度。

开始时,边防海警和海关缉私靠沿袭此前的《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及《海关法》执法,还勉强说得过去。问题是海监和渔政那些老兄从没拿过枪,他们配枪的合法依据何在?如今海警划归武警,彻底与公安和海关分家,海警的执法,包括对刑案的侦查权,就更是法律根基尽失。

还有一个问题,大量海监、渔政船被划归武警,这些平时最多只配置水炮的船只必然面临着如何改装为“军舰”的棘手问题。大量只会舞弄水炮的船员也面临着转岗或如何训练成带枪武警的拷问。尽管这是刚组建海警局时就要解决的问题,但历经多年,这些问题解决得如何,目前仍是一个未知数。

所以说,海警的转隶虽然有形式上的利好,但离具备真正的战力还相差甚远。要与号称“日本第二海军”的日本海上保安队一较高下,只怕还为时尚早。#

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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