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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名模条款预告今届满 最快10月下旬施行

明年5月报税期间,可适用3项支出减除,可追溯至今年1月。 (大纪元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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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所得税新规定“名模条款”将在14日预告期届满,预计最快10月下旬施行,届时明年5月报税期间,可适用3项支出减除,可追溯至今年1月。

财政部增订“个人薪资收入减除必要费用适用范围及认定办法草案”,俗称名模条款,增列职业专用服装费、职业上工具支出、进修训练费等3项支出减除规定,依据办法,将可减除费用以收付实现为原则,与工作内容直接相关且必要、并由所得人实际负担费用,可于薪资所得计算时减除,但3项目中各项费用减除以薪资收入3%为限,预告期间为8月14日至10月14日止。

财政部表示,采减除规定费用方式的薪资所得者,应于办理课税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时,连同费用凭证、可证明符合费用项目所定条件、与业务相关等证明文件,提出薪资费用申报,若依规定减除费用合计金额低于当年度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则将从高按特别扣除额认定,保证所得人权益。

官员表示,名模条款在14日预告期满,若未收到民众反应意见,就会进行法规颁布,另按财政部先前预估,受惠人数约5至10万人,税损约新台币40亿元,预计明年5月申报将可适用此项新办法,相关申报书、后续稽征作业规划都会在明年报税季前完成。◇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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