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访民北京告御状被刑拘 出狱继续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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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 上海市静安区访民孙洪琴上月进京向中南海递交《刑事控告状》,控诉地方官员腐败情况,被遣返后刑拘,在看守所遭狱警粗暴对待。日前出狱的她愤怒表示,“继续依法举报控告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

北京告御状被抓捕

孙洪琴向大纪元记者披露被刑拘事件的经过。9月12日,孙洪琴依法逐级向中央政府中南海递交《刑事控告状》,后被警察送往府右街派出所。

在派出所作笔录时警察问:“今天你为什么到中南海来?”

孙洪琴回答:“举报控告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政法委书记尹惠鸣违法犯罪,静安区公安分局渎职充当黑恶犯罪的保护伞。”

警察向她宣读训诫书后说:“训诫不是对你们处罚。”

孙洪琴回答:“地方公安就以此‘训诫书’对我们实施行政或刑事处罚。”

警察:“地方公安以‘训诫书’对你们实施处罚,就去告他们。”

作完笔录,孙洪琴被送往马家楼,由上海驻京办从马家楼接至接济站后,再由二名警察和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押送回上海接济站,然后又被接到静安区芷江西路派出所。

因进京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在芷江西路派出所,孙洪琴被控“寻衅滋事”,在没有任何手续下对其进行搜身,还将她的随身所有物品、现金全部没收,没有清单。

接下来,警察林祥(音同,警号027808)将孙洪琴锁在老虎凳上戴上手铐,从上午审讯到晚上,却列举不出孙洪琴有任何“寻衅滋事”犯罪嫌疑。在此情况下仍将她强行拉抬进静安区看守所实施刑事拘留。

已经饿了一天没吃饭的孙洪琴,遭此非法对待,让她心灵的伤口再次被撕裂,止不住满腔的愤恨怒火,孙洪琴用头撞墙,并绝食绝水4天进行抗议!

在狱中孙洪琴向驻所检察官求助,要求监督审查静安区公安分局对她实施刑事拘留期限的合法性,以及静安分局提供她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嫌疑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无法提供,需责令警方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

驻所检察官告知孙洪琴:“只要有刑事拘留证程序就是合法的”。孙洪琴气愤地反驳:“该被关进笼子的是你们,对你们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做黑恶犯罪保护伞的渎职行为进行刑事调查。”两名驻所检察官继而避不见面。

10月8日,孙洪琴被释放时,警察(警号027932)气势汹汹冲进牢房,将受惊吓躲在厕所的孙洪琴双手反拗押出牢房。不让她换衣服、鞋子,脚上还穿着看守所拖鞋,就将她押出看守所。

孙洪琴被刑拘证。(受访者提供)

坎坷维权路 19次牢狱之灾

孙洪琴,上海市静安区公民。19年前,孙洪琴前夫因某事件和单位打官司,案件被上海法院权钱交易给销号了。2004年孙洪琴从单位退休,因孩子抚育费问题,她的养老金被长宁法院冻结至今,十几年来没有经济来源。2010年又因世博会用地需要,房宅又遭强迁。

孙洪琴签了协议书后,仔细一看,协议书上的价格数字都是模糊的,她向动迁公司提出评估不符疑义,因为当时评估调查文书是给孙洪琴88岁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签字,评估送达程式和评估过程孙洪琴完全不知道。孙洪琴要求的以2009年政府评估价格支付动迁补偿金,遭动迁公司拒绝。于是,孙洪琴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又遭驳回。至今,房屋被强拆了一毛钱都没拿到,她信访申诉19年,问题完全得不到解决。

孙洪琴表示,“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建政70周年的今天,国家的法律被践踏死亡、法治倒退100年。官员以掠夺抢劫侵犯百姓生存之物,任意地侵害百姓权利、权益,为非作歹心狠手辣为政绩,随意地抓捕羁押维权者、异议者。”

此次被刑拘已经是孙洪琴第19次因举报控告维权而遭牢狱之灾,她表示,“我会继续依法举报控告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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