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法轮功学员韩俊毅 遭国保抄家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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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04日讯】云南昆明市79岁的法轮功学员韩俊毅老太太在11月24日上午出门后,家里的法轮功书籍都被当地“610”和国保抢劫走。她到派出所询问时却被当场绑架。

明慧网报导,韩俊毅于11月24日下午6点回到家中时,大门是锁着的,但是打开门后却发现家中每个房间都被翻动过、一片狼藉。检查后发现所有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都不见了。

25日早上10点,韩俊毅找到昆明市普吉派出所片警李兰询问情况,李说是昆明西山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国保大队警察干的,然后把西山区“610”的马云叫来。

韩俊毅对马云讲法轮功真相,他不接受。韩俊毅又问马云:“你们撬门进我家不是等同于盗窃吗?”马云不回答,反而说她发资料是违法,并对她做笔录、拍照、滚指纹。

韩俊毅一直跟在场的人讲真相、劝善,并希望他们归还抢走她的私人物品,但是在场的警察不听,也不让她回家。

下午3点,普吉派出所警察把韩俊毅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关押,由于体检证明她的身体不符合被关押的条件,看守所拒收。警察又把她带回派出所。

直到26日中午12点,派出所才通知老人的女儿来接人,并向其女儿勒索1,000元罚款,被拒。最后韩俊毅还是被接回了家。

韩俊毅是云南冶炼厂职工家属,在修炼法轮功前她一身是病,患有气管炎、尿道炎、肾炎、肝炎、肩周炎、美尼尔氏综合症等。1997年,她修炼法轮功后,不但一身的病全没有了,而且脾气也改好了。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与人为善,在家里做一个贤妻良母,体贴丈夫、关照儿女。

但自1999年“7.20”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韩俊毅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八次被非法抄家,其中两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强制送进洗脑班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

2000年9月17日,韩俊毅为了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到北京上访,被北京的警察绑架,随后被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带回,非法关押了15天。

2002年大约10月份,中共“610”人员在云南冶炼厂招待所办洗脑班,韩俊毅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迫洗脑,由于她不放弃修炼,又被关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她每天做十多个小时奴活(拣辣椒),出现血压升高,关押了27天后被释放回家。

2003年3月24日,韩俊毅向单位发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时被非法抓捕,随后被西山区国保大队抄家,再后来被非法劳教1年。

2004年4月10日,刚从劳教所回家不到一个月的韩俊毅又被云南冶炼厂保卫科绑架到昆明市航空疗养院里的洗脑班关押、强迫洗脑。

2004年7月15日,韩俊毅向人们讲法轮功真相时,再次被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随后被非法关押49天。

2005年6月23日,韩俊毅被昆明公安局五华分局的警察绑架、抄家、关押9个多月后被非法判刑3年。代理检察员是何玉东。而刑事判决书审判长是石锋,审判员是唐勇,代理审判员是徐建斌,书记员是段云萍。

2007年10月22日,韩俊毅从监狱回家;2008年6月20日晚上,韩俊毅从外面回家发现被警察抄家,抢走了所有法轮功资料,无奈之下她被迫流离失所;两个月回家后,就被五华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再次被非法判刑3年。

2012年12月21日,韩俊毅向人们发法轮功真相小册子时,被昆明华山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由于身体检查后不适合关押而“取保候审”。

除此之外,国保警察于2005年3月,2008年6月20日,在韩俊毅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她的家。

韩俊毅两次被判刑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期间,由于不放弃修炼,被长期罚坐小凳子;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限制饮水,一个星期只能洗一次澡,每个月只能用60元钱,在关押期间不得会见家人,不准通信。由于长期坐小凳子,导致其臀部、会阴处糜烂、流脓,臀部上全是老茧。

中共为了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连一个花甲老人也不放过,多年来强迫一个老人坐在小硬凳子上,受尽酷刑、精神折磨,使韩俊毅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伤害。#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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