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贪官敛财4000万 家藏现金 通风井藏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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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27日讯】湖南邵阳市政府前副秘书长、市城建投集团原总经理罗少林去年以受贿四千多万元(人民币,下同)获刑。日前罗少林的部分案情曝光,包括受贿细节,以及其将一千多万的现金藏家里,把黄金、手表等藏在通风井等。

最大一起受贿额达3682万

据湖南“潇湘晨报网”26日报导,罗少林是近年来邵阳“落马”处级干部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个。对其金额最大的一起行贿来自工程老板罗某,总额达3682万元。

2012年至2016年,罗少林利用担任邵阳市城建投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帮助罗某承揽了九个工程项目,总工程量达10亿多元;同时,在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履约保证金返还、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为罗某提供了诸多帮助,使其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为此,罗某分多次送给罗少林1072万元,以及一个价值3万多元的招财纳福金龙算盘。另外,还以“借条”或“收条”的形式承诺送给罗少林2610万元,虽因相关项目没有结算及案发等原因没能实现,但被认为受贿的事实已构成。

以“借贷”形式收贿

据报导,除了直接收受老板们的钱财,罗少林还采取一些自以为“合法”的方式敛财,如制造虚假借贷关系受贿、以借款获取高息的形式受贿、以投资为名获取高额固定回报的方式受贿等。

2009年左右,罗少林把两个工程交给工程老板姜某做,并在征地拆迁、矛盾调处、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他关照和支持。此后,2012年至2016年,姜某按每月5分到1角不等的高息,先后四次送给罗少林现金580万元,高出民间借贷利息三百多万元。

2011年11月,姜某向罗少林提出“借点钱”,表示想以借款给付高利息的形式送钱给罗少林,罗少林便以姐姐的名义“借”给了姜某200万元。

2008年至2011年,在罗少林帮助下,工程承包老板曾某承揽了多个工程。在项目施工期间,罗少林在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矛盾的处理、工程款的拨付等方面也提供支持和帮助。

2011年9月,曾某到罗少林办公室,告诉罗自己在郴州承包了一个项目。罗少林趁机问曾某是否缺少资金,表示自己可以“借”两三百万元给曾某。于是两人约定,罗少林“借款”200万元给曾某,借期一年,固定回报150万元。当时为了掩盖受贿事实,罗少林还要求曾某在收条上写自己姐姐的名字,还要求将出资额写成350万元,以让“回报率”显得没那么高。

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罗少林以投资为名获取曾某固定回报150万元,高出民间借贷利息八十多万元。

隐藏1000多万现金、黄金和手表等

罗少林在海南、长沙、邵阳等地拥有房产十多处,并在他邵阳和长沙的住所内被查获一千余万元现金,以及大量的高档烟酒、虫草、黄金、手表等名贵物品。

据报导,为规避调查,2005年起罗少林没有将赃款存在自己的银行卡上,而是以现金的形式分藏在家中。他还陆续将收受他人的黄金、手表、购物卡及相关财产凭据等物品,藏在邵阳市“青城国际”住处外的消防通风井里,对外投资、入股也都是利用亲属及朋友的名义及银行卡办理相关手续。

现年58岁的罗少林2004年1月起,历任邵阳市城建投集团总经理,市燃气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正处级)等职;2013年4月,任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城建集团总经理;2014年5月任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2017年3月落马。

2018年6月,罗少林以受贿464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200万元,没收违法犯罪所得两千多万元。#

责任编辑: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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