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安乐死 新泽西州医生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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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05日讯】(记者冯承业综合报导)上周二(8月27日),新泽西上诉法院解除了对“安乐死”的限制令。当天下午,新泽西最高法院在医生约瑟夫‧格拉斯曼(Yosef Glassman)就“安乐死”诉州政府一案中,支持上诉法院的决定。

今年3月25日,新州参众两院分别以21:16 和41:33投票通过了医疗协助绝症患者结束生命法案(Medical Aid in Dying for the Terminally Ill Act)即“安乐死”法案,允许晚期绝症患者接受医生终止生命的药方。

该法案允许居住在新州且预期寿命为6个月或更短的成年人可以向医生索取处方药物,结束其生命。患者必须至少两次口头提出药物处方要求,两次要求之间至少间隔15天,之后还须呈递一份书面请求。并且医生必须将患者转介给痛症、缓解治疗和临终关怀护理的专家,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求患者寻求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帮助。

“安乐死”法律原本于8月1日在新泽西开始实施。但恩格尔伍德(Englewood)的一名犹太裔医生约瑟夫‧格拉斯曼(Yosef Glassman),起诉州政府,要求废除该法律,格拉斯曼说这项法律违反了他的宗教信仰,并违反了“保护生命”的医生誓言。印度教药剂师Manish Pujara也随后加入诉讼。

8月14日,新泽西高等法院法官恩尼斯(Paul Innes)批准了一项限制令,禁止任何医生或药剂师向病人签发“安乐死”药物。 恩尼斯表示,目前的“安乐死”法律没有足够的细则指导,“整个死亡过程完全不受管制。”

但州总检察长办公室随后提出抗诉,要求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迅速推翻高等法院法官恩尼斯的判决,因为“寻求立即解脱的绝症患者及其家属,将被迫继续在痛苦和侮辱中接受绝症的折磨。”

周二的判决出来后,医生格拉斯曼的律师格罗曼(Richard Grohmann)说,“我们当然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但我们尊重它的决定。”

安乐死一直是一个争议重重的话题。自由派人士认为,“我命由我不由天”(My life,my decision)。但保守派人士,尤其是信教民众认为自杀是有罪的,协助安乐死等于杀人。

即使在纽约州,目前安乐死依然是非法的。2017年9月,纽约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曾以5比0的票数驳回了三个重病患者的上诉请求,判决所谓“协助死亡”不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相反,协助他人“自杀”的行为在纽约州是二级谋杀刑事重罪。 ◇

责任编辑:思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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