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黑保护伞 宁夏两公安官员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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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1月11日讯】中共宁夏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前总队长王小平、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前副局长马勇宁日前被开除中共党籍并移送司法。王小平和马勇宁都被指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受贿等。

宁夏纪委监委官网1月9日、10日分别公布了上述两人的处分。王小平还被开除公职,马勇宁被取消其退休待遇。

通报称,王小平对抗审查;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儿子在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

现年57岁的王小平曾在宁夏公安系统工作30多年,曾任固原县公安局局长、泾源县公安局局长,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局长(总队长)等职;2014年10月起,任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1月任宁夏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马勇宁被指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人为改变定性,降格处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充当“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经常参与聚众赌博活动;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承揽工程、资金拨付及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

与王小平同龄的马勇宁长期在石嘴山市公安局任职,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期间还兼任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局长;此后提前退休。

王小平、马勇宁分别于2019年6月、7月被查。去年6月以来,除了上述两人,宁夏政法系统至少还有10名官员被查,包括曾任宁夏公安厅副厅长、石嘴山市公安局局长的宁夏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栋桥,宁夏公安厅指挥部主任、一级高级警长吴海波,宁夏公安厅原副厅长、自治区“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主任高振宇等。

其中,陈栋桥曾是高振宇的同事,还曾是吴海波和马勇宁的上司。

此外,王小平、陈栋桥和高振宇都曾因都曾因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并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据明慧网统计报导,近几年来中共官员因迫害法轮功而厄运缠身的事屡屡发生,如被查处、非正常死亡等。该网已公布了二万余实名案例,包括中共公检法官员、“610”头目等。

责任编辑:庄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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