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南益阳法官控告检察官刑讯逼供 制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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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胡元真采访报导)近日,60岁的原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法官郭佑先,控告原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法院副院长王伟俊、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志飚、资阳区检察院法警罗建能,严重职务违法和犯刑讯逼供罪。

郭佑先告诉大纪元记者,“每当想起被采取野蛮方式审讯的情景,我的眼泪就止不住。遇到这种知法犯法的检察官,他们不是在执法,他们是在犯罪。”

“我前几年就想告王伟俊了,但是他的后台还在,我怕他们派人来杀我。我们和这种违法的人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一个冤假错案,都是人为造成的,而且后面有一批腐败分子,还有保护伞,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他说。

他认为,“法院自己办理的案件,要它自己纠错,纠错以后又要承担罪责。它们会纠吗?就是压着不纠。年年累积,冤假错案成堆,信访局大门那里天天增加上访人。体制的问题不解决,都是笑话,是作秀。”

(受访人提供)

原法官讲述被刑讯逼供的亲身经历

郭佑先因不愿按领导的意愿办冤假错案,遭到排挤和打击。2009年4月10日,资阳区检察院反贪局以接获郭佑先受贿举报为由,未经任何分析和调取其它相应证据证实的情况下,于2009年4月15日对郭佑先实施了刑拘和逮捕,将其改名叫“郭一”。先后关押在益阳市第一看守所、桃江县看守所、并异地关押在常德市澧县看守所。

郭佑先表示,自己没有受贿。为了获取他受贿的口供,他被提审53次,审讯703小时,其中二十次连续审讯时间超12小时,最长一次达75小时23分钟,“刑讯逼供的方式有: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用强光照烤眼睛等。我为了保命吃卫生纸,喝自己的尿。”

他讲到被殴打的情形,“用手扣两副,扣了我的手腕吊在窗子的铁栏杆上叫‘吊蜘蛛人’,用手扣打我的身体下身、胸部、四肢,用手打我耳光。”

刘志飚在打郭佑先时扬言:“我们按照益阳市委领导的指示关的你,关错了没有退路,只能将错就错整死你”,“打了你,你有何法?你一个人,我把录音录影关了,你事后又没有证据,谁能证明我打了你……”

罗建能在打郭佑先时也称:“我是一个副处级军转干部,就是整死你了,那只是降级处理我,我打算降到副科级,也要刑讯整死你……”。他还威胁道:“检察官见官大三级,刑讯逼供获取口供是正常的事,上面也不会管我们,就是你事后控告我们,检察院的领导会保护我们,你永远告不倒我们。”

郭佑先透露,遭刑讯逼供期间,他两次晕倒在审讯室,经澧县医院抢救治疗,才捡回这条命。从澧县医院急救返回看守所的途中,还被罗建能和刘志飚深夜拖到澧县殡仪馆威胁要火化掉,郭佑先因此留下做恶梦的后遗症,吓得夜不能安睡,记忆力和视力下降等。

不堪忍受狱中折磨 自杀未果

2009年6月7日,郭佑先被用黑布捆眼睛,反扣手押送到澧县看守所羁押。据郭佑先透露,当时资阳区检察院反贪局对该所出具公函一份,要求该所对控告人采取四个严禁:禁止律师会见、禁止通信、禁止亲人送日常生活用品、禁止亲人送生活费。

郭佑先不得不吃监内同监人的剩饭剩菜,穿死刑犯的脏衣服,用他人用过的旧牙刷、毛巾。没有钱购买卫生纸用,他只好大便后用冷水洗下身。

期间,各监牢头用各种方式折磨郭佑先。他们用凉衣服的木杆打脚踝骨;用拳头打心部,叫“过关”;把他做马骑,在地板上做“鸭子过河”;此外还有“滴水观音”、“高山流水”、“拍甜酒”、“洗桂花桶”等折磨方式。

郭佑先表示,自己当时度日如年。“在澧县看守所自杀一次未果(用自己穿的内裤布编成绳子,在放风间的卫生间处吊颈)。绳子断了,被同监人发现报告管监武湘平,被其进行了训教。”他说。

郭佑先感叹道,“冤假错案,基本都不是无心之错,而是司法犯罪分子相互串通刻意为之,是团伙性的司法犯罪。因此,阻止和纠正冤案都极为困难。”他表示,会继续维权、控告。

责任编辑:李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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