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师专栏】孟晚舟是怎样输掉5月27日的引渡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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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11日讯】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法官判定,孟晚舟满足被引渡到美国的“双重犯罪”标准,她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美国和加拿大法律,因此引渡程序将继续推进,虽然孟晚舟仍有上诉权利。5月23日还稳操胜券地高调亮相、似乎一定胜诉的孟晚舟,怎么输掉引渡官司的呢?

请先简单回顾这个案子。2018年12月初,孟晚舟在温哥华机场转机时被捕,同年12月11日获得保释。2019年1月2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正式要求引渡孟晚舟。在她被软禁500多天后的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因为她满足引渡所需的“双重犯罪”标准。什么是双重犯罪?若A国和B国之间存在引渡条约,且被告的行为在A国和B国都构成犯罪,则其满足A、B两国之间引渡所需的“双重犯罪”要求,A、B两国可以引渡被告。

孟晚舟是怎么满足这个“双重犯罪”要求的呢?美国对她的指控主要是涉嫌“欺诈”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措施”。该指控的事实依据是:华为利用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星通公司(SkyCom)将美国高科技产品转售伊朗企业,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而孟晚舟涉嫌于2013年对汇丰银行美国子公司谎称星通不是华为子公司,只是正常业务伙伴。控方指出星通由华为控制,因此孟晚舟的说法构成“欺诈”。此外,星通公司被发现是华为和汇丰银行在伊朗进行结算的公司,涉嫌为伊朗的反美活动提供支持,即骗取接近10亿美元的信贷。这一指控目前尚未最终证实,但为了做出合理裁决,法官认为必须视其为真实,且在她的判决书中,法官H. Holmes披露了孟晚舟如何“欺诈”汇丰的细节。美国曾因为汇丰银行为两家公司提供服务而对其罚款8亿美元。

该指控的法律依据是美国的《ISA伊朗制裁法》、《国防授权法》、《全面制裁伊朗、问责、和撤资法案》等一系列法案,旨在禁止从伊朗进口石油、限制伊朗在能源、船运、造船、贵金属等进出口,否则美国就将与其切断金融关系。如果孟晚舟对汇丰银行确有金融诈骗,则她同时也触犯了加拿大刑法。虽然加拿大在拘捕孟晚舟时没有对伊朗的“制裁措施”,但她的“金融欺诈”在加拿大和美国都是犯罪,正在这一点上,孟晚舟满足了“双重犯罪”的引渡要求。

孟晚舟的律师在替她辩护时正确地抓住了美国对华贸易战期间强烈的政治动机,因为根据美加两国的引渡法和条约规定,引渡程序不得用于政治目的。她的律师错在忽略了“双重犯罪”上面完整和充分地辩护。据说,法官曾问她的律师在加拿大对银行进行欺诈是否犯罪时,她的律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假设,甚至庭审前可能都没想到法官会如此发问,更没有充足准备,而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假设不是事实,因此不予考虑,进而粗糙地否认所有指控,没给法官正面回答,从而激怒法官。本案中,政治原因和制裁伊朗是辩方的主攻方向,但是关键点是金融诈骗,因为一旦诈骗指控成立,则孟女肯定败诉。她的律师可能是忽略了这个关键点,而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政治原因和制裁伊朗这两个热点上去了。

孟晚舟在继续被禁和漫长的上诉与听证过程中,是否还有好牌可打呢?牌肯定是有打的,而且只要充分谋定而后动,则可以打出一些好牌,甚至一手乱牌也可能打出精彩,因为一旦引渡美国而且指控坐实,则有长达20年刑期之苦。一方面她要拿出证据证明她并未参与任何金融诈骗,若有卷入也是被动而为、事先并不知情。第二,她并未在美国涉嫌欺诈、更没有在加拿大欺诈,因此加拿大不可以引渡她。同时她应对加拿大警方拘捕她和向美方提供她手机SIM卡和敏感信息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从执法程序上找出漏洞。另外,每次庭审前,她应受到模拟培训,要设想法庭上刀光剑影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棘手问题和正确、真实的答案,还要特别培训她的回答技巧、方式、语气、音量、姿态等等,要在庭审前就先赢了官司。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是瞎子掐手指算的或者口头上吹的,而是用辛苦的汗水和非凡智慧换来的。

编者按:田律师是美国律师协会和德州律师协会会员,以擅长经办各种移民案件著称业内,特别是政治庇护和职业移民申请,且于2017年和2020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德州十佳移民律师。田律师拥有极为丰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经验,同时精通于撰写各种上诉状、上诉成功率高。另外,田律师博采众长,拥有美国法学博士学位、英美文学本科和硕士学位及电脑方面硕士学位,还曾担任华中科技大学外语系专业英语教师。他为人谦虚、热情、责任感强,极具亲和力,视客户如家人,把客户的事当自己的事,急客户之所急,忧客户之所忧,乐客户之所乐。

Attorney Fangzhong 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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