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院裁定总统有权解雇CFPB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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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英文记者Matthew Vadum报导/高杉编译)美国最高法院周一(6月29日)上午裁定,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简称CFPB)的存在违宪,但根据新的规则进行改革之后,这个强大的机构可能会继续存在。

6月29日,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结果对法律公司Seila Law LLC诉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一案做出裁决。该案曾在3月3日听取了口头辩论。裁决允许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继续运作,但美国总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这个消费者监督机构的领导人免职。这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川普(特朗普)政府的胜利。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于2011年成立的。相关联邦法律禁止总统在其唯一董事五年任期届满之前解雇他,除非是因为“效率低下、玩忽职守或公务不当行为”而可以将他解雇。川普政府曾要求法院废除这项法律,但此次裁决并没有像政府希望的那样废除这个联邦机构。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不寻常的筹资机制也保持了该机构的独立性。尽管该机构可能会寻求国会的资助,但它被排除在正常的国会拨款程序之外,而是从联邦储备系统获得运作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最高法院注意到了这个有争议的资助体系的存在,但并没有像一些批评者所希望的那样推翻它。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为最高法院起草了多数意见书,另外四名保守派大法官与他意见一致。而大法官艾琳娜·卡根(Elena Kagan)和其他三名自由派法官则持反对意见。

判决称,最高法院发现,由于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主管不像其他的联邦官员那样对美国总统负责——也就是说,美国总统不能解雇他——因此,该机构违反了最高权力三权分立的原则。

罗伯茨写道:“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单一董事结构是一种创新,并没有立足于历史或传统。”

判决说,法院认为,虽然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因为其领导人享有不可被总统免职的保护这一点违宪,但“可以把这一点与涉及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权力的其它法定条款分开。因此,该机构可以继续运作。但根据我们的决定,总统必须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罢免其主管。”

民主党人长期以来一直为这个至今成立仅9年的机构辩护。该机构的第一任领导人是现在担任美国民主党参议员的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她在上任之前是一位破产法教授和消费者权益倡导者。

当时的奥巴马总统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创建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并任命沃伦领导建立该局。

共和党人指责该机构过度扩张。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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