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改媒体定义 记协及6所大学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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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23日讯】港警日前更改媒体代表定义,间接否定记者协会及摄影记者协会所发出的会员证的有效性。对此,记协、摄影记协及6所大学新闻系和学院均对此表示反对。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认为记协可以就此提出司法复核。

港警昨日(9月22日)通知多个新闻组织,突然取消承认记协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发出的记者证,表示将会修订警察通例下的媒体代表定义。修订后,警察原则上可以不让没有资格的记者在事发现场或警方封锁区采访。

香港记协、摄影记协等8个新闻组织和工会对此均表示反对,香港本地6所大学新闻系和学院也发表联署声明,批评警方有关做法不明智,损害香港新闻自由,不但剥夺非主流媒体记者、为各媒体工作并具经验的自由记者,甚至是公民的采访权,促请警方撤销决定。

这6所大学分别是: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恒生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大学。

《苹果日报》报导,9月23日,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直指警方修例前并无与记协讨论,也未向两会指出记协的证件有何问题,所以记协将会寻求法律意见,研究警方此次做法是否有违《基本法》所保障的新闻自由条文。

他又说,警方现时执法时,经常是将一整个地方和商场列为封锁区,这样就让很多自由记者、公民记者、新闻系学生记者不能采访,他们还有可能被告阻碍执法,并获发“限聚令”告票等;这种做法只让警方接受的或者觉得可以合作的媒体进行采访,其结果是限制媒体采访和公众知情权。

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表示,港人的新闻自由受到《基本法》第27条、《基本法》第39条订明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故而,记协可在此法律依据下就警方无理做法提出司法复核。

梁家杰认为,警方通过修例是收窄记者采访自由,若有记者在采访时犯法,警方可以照常执法,而不是率先剥夺部分记者的采访权;在过去不少事件中,许多重要的新闻片段,都是由非主流的媒体独家拍到,如按照警方目前的做法,封杀一部分市民记者采访权,其实是违反新闻采访自由。

香港理大编委会总编辑陈威诺表示,理大没有传理系或新闻传播学系,所以一直都未能申请记协的学生会员证,过去只能使用理大编委会发出的证件进行采访。若根据警方最新的修订,该编委会将不被纳入媒体代表范围。

他说,警方在过去执法期间,对记者越来越不友善,还向小众媒体滥发告票。但他表明,该编委会不会因警方今次修例,就完全不派人进行现场采访,但会叮嘱每位记者以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

还有曾以巿民身份到抗议现场拍摄采访的市民苏先生指,采访时只要没有阻碍警方工作,政府又未实施宵禁,任何香港人都应有权在任何地方采访;警方现时自订传媒定义,是试图打压港人采访权利,荒谬绝伦。他认为记协必须要抗议,并提出司法复核。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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