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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鉴定修法研议1年半 台民团吁法务部加速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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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司改国是会议决议,“研议制订并完善专家证人制度,同时检讨现行鉴定制度功能的缺失及其存废问题”,刑诉鉴定修法草案于2019年5月30日经司法院院会通过,却在行政院卡关1年半至今,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11日召开记者会呼吁,法务部应尽速审议、勿杯葛修法。

民间司改会整理出五大遭判死刑的冤案,司改会董事长林永颂表示,鉴定错误是司法制造冤案最常见的原因,这些案件的平反都与鉴定法制有关,尤其将鉴定人传唤到法庭接受交互诘问,透过严谨司法程序,找出错误、厘清真相;而被告、司法与国家都为鉴定人的错误付出动辄千万元以上赔偿的惨痛代价。

林永颂说,司法院刑诉鉴定修法草案会衔行政院至今已超过1年半,却迟迟未有任何进展。而司改会上个月收到法务部公文回复表示,法务部对认同此改革方向,但对草案中部分疑义提出不同意见,“目前仍在研议中”;但司法院早在起草修法条文时就已经邀请法务部参与研议,至今还在“研议中”的说法显然是阻挡修法。

林永颂指出,刑诉鉴定修法草案在行政院内遭受到强大阻力的最主要原因是,包括法医师、检验员、警调鉴识专家等行政机关中的鉴定人不愿意接受草案要求应该在鉴定报告具名负责,以及必须出庭接受交互诘问的修正规定。据他侧面了解,法务部认为鉴定人数量本就不足,行况要疲于奔命出庭。司改会呼吁,行政院应加速审议。

法务部:强制鉴定人出庭恐虚耗司法资源

对此,法务部认为,鉴定报告在鉴定人到庭说明或实施交互诘问前,原则上均无证据能力,建议鉴定人应仅于必要时再到庭接受交互诘问,实务运作上也须考量鉴定人是否能负荷,以尿液、毒品及枪、弹等鉴定为例,由于数量十分庞大,若被告均可不附理由一律要求传唤鉴定人到庭,审判系统恐不堪运作、延滞诉讼而影响当事人权益。

至于草案中其他有争议的部分,法务部指出,综观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的法例,若明文排除特定证据之证据能力,实为罕见之举。测谎鉴定结果的证据能力应由法院于个案中认定逐步形成见解,若法院认定结果仍有歧异,最终可由最高法院大法庭统一法律见解;而测谎报告之可信度,可透过订定更严谨且缜密的标准作业程序来确保。

法务部强调,相关建议是考量案件审理的真实情形及更正确、有效率的方式,以善尽国家法务机关共同研议法案的责任,从未以任何手段阻挡或杯葛修法,法务部也将积极促成修法更加完备,让鉴定制度发挥公信力、厘清真相的功能。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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