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中共拟对互联网巨头征收“数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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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日媒说,许多迹象显示,中共将对储存大部分客户数据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开征税款。

11月22日,日本经济新闻报导,北京可能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等征收所谓的“数据税”,这已成为中共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共同富裕”的另一个方面。阿里巴巴、腾讯等大型科技企业通过服务收集了大量的用户数据,这些企业通过挖掘数据和扩大业务获得惊人的利润,因而引发外界批评。

前重庆市长黄奇帆今年10月在上海举行的年度外滩金融峰会上称,拥有大量个人数据的平台,应该将交易产生的20%至30%的收入返还给这些数据的生产者。

黄奇帆还称,平台从数据中取得的利益应回归给整体社会,包括产生数据的个人,而不仅仅是特定利益的相关者。

黄奇帆曾担任上海市经委综合规划室副主任、浦东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10年出任重庆市长。

报导表示,黄奇帆的言论被视为对这些主要互联网服务公司的抨击。他的言论很可能使中共政府讨论向大型互联网公司征收数据税的问题。

中共商务部今年10月发布《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设定了将在线服务交易额从 2020年的3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2025年的46万亿元的目标,并要求进一步监督网络企业。

近期中共对科技巨头的监管力度只增不减,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京东、滴滴和美团等互联网企业又被处以新的罚款。

11月20日,中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的消息显示,对43起未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

从发布的清单来看,阿里巴巴、百度、苏宁易购、腾讯、京东、滴滴、美团等互联网企业均涉其中。其中腾讯系与阿里系的涉案最多,分别涉及13起和12起案件,由此计算,腾讯系与阿里系的罚款都超过500万元。处罚案件涉及网络技术、地图和医疗技术资产等领域。

今年以来,中共当局已开出多批反垄断罚单。3月,市监总局对包括腾讯、百度、美团、苏宁以及阿里巴巴、京东、字节跳动、滴滴控制的关联方在内的12家互联网科技公司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4月,阿里巴巴因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它竞争性平台开店的“二选一”行为,被罚182亿元,被称为天价罚单。随后,腾讯、拼多多等企业也被罚款。阿里巴巴公司向下调整了今年的财报预期,并将“监管环境收紧与隐私”和“隐私数据保护法规担忧”列为经营的不确定因素。

7月,市监总局又以“反垄断”为名,对腾讯、阿里巴巴与其他企业共22个案件开罚,每一案件分别处以50万元。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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