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径缘何成八大道改道博奕焦点 背后水深

90天通知期暂时阻止布碌崙七、八大道改道计划 自行车道连网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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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市交通局在布碌崙华人社区七、八大道改道的争议性计划,由于要在拥挤的八大道“挤出一条自行车专用道”,让200多个停车位给单车让路,引发社区反对声浪。现在,这项计划因为不符合“自行车道法律”的程序要求而推迟到10月份。

7月7日,当地州众议员白彼得(Peter Abbate)与8名社区委员会的成员向布碌崙法庭起诉交通局。
7月7日,当地州众议员白彼得(Peter Abbate)与8名社区委员会的成员向布碌崙法庭起诉交通局。(起诉书截图)

7月7日,当地州众议员白彼得(Peter Abbate)与8名社区委员会的成员向布碌崙法庭起诉交通局,认为交通局违反了纽约市有关“安装或拆除自行车道要提前90天通知每个受影响的社区委员会”的法律。

纽约市交通局没有争论今年2月临时成立社区咨询委员会(Community Advisory Board,CAB)的合法性,而是选择了和解,同意将7月9日通知三个社区委员会CB7、10、12该改道项目的电子邮件,作为90天通知期的开始。

根据7月21日的和解条款,交通局同意召开公听会,允许三个社区委员会CB7、10、12就街道重新设计做一权衡,至少在10月9日之前不搞任何施工建设。

布碌崙区长候选人倡导单车

2011年11月3日,纽约市通过了“自行车道法律”,强制要求交通局与社区委员会合作,在新设自行车道前要充分考虑附近居民的反馈。该法案涵盖的信息是:不反对全市自行车道(单车走廊形成一个全市网路)扩张,但需要足够的公众投入。

当时一些自行车倡导团体批评这“是多余的繁文缛节”,“放慢全市安全改进的速度”,“其他市政工作不需要这道程序,为什么自行车道要额外对待”。

时任威廉斯堡第34选区拉丁裔市议员的雷诺索(Antonio Reynoso)在2019年对布碌崙鹰报说:“这里发生的事情是,由于社区委员会的反对,自行车道实际上被推迟了多年,交通部将安全放在了一边,让位给社区委员会。”

值得关注的是,雷诺索今年竞选布碌崙区长,业已在民主党初选中获胜。雷诺索是布碌崙民主党激进派New Kings Democrats(NKD)支持的候选人。

自行车道法出炉背景

纽约的自行车网路扩张可以追溯到彭博当市长时,当时交通局每年宣布自行车道扩张的战绩,认为可以促进“安全”和“减碳新生活”,大力推动在市区骑车。

但这些自行车道经常面临当地企业主和社区的强烈反对,他们不愿放弃原有的路边停车和卸货空间,就和八大道社区的情况一样。当时的布碌崙市议员费德勒(Lew Fidler)就抱怨“自行车道在没有通知社区的情况下从天而降”,因此推出自行车道立法,要求交通局提前向社区委员会发出警告。

虽然法律没有授权社区阻止交通局安装自行车道,但该法确实要求征求社区的意见,这通常意味着举行听证会。

当然,一条完善的道路并非由私家车、汽车作主导,而是每个道路使用者都有公平使用权利。说到底,这涉及到路权的使用争夺。

近几年在交通维权组织的呼吁下,市府通过了“街道总体规划”,增加250条以上的自行车道,未来10年将投资17亿美元,用于转型城市街道,提升自行车和行人的安全性等,但疫情令市府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未知计划是否仍会推行。

路权争夺战

在纽约市,社区委员会是方便民众表达意见的最基层政府。全市59个社区委员会在酒牌发放、自行车道、住房等土地使用等问题上有影响力,但没有否决权。

“减碳”倡导者想要更大的自行车网络,社区委员会就成了绊脚石。《布碌崙鹰报》在2019年曾报导,时任市议员雷诺索提出了一个加快自行车道路网络进程的想法:将自行车道的审批流程从社区委员会手中夺走,废除自行车道法律。

根据雷诺索的说法,有时社区委员会即便投票反对,交通局仍照样设置自行车道或其他措施,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他担忧社区委员会的投票“可能会延迟或扼杀交通局提议的项目”。

根据早前的报导,雷诺索表示,社区委员会可以帮助微调,“他们可以修补边缘⋯⋯让我们更聪明地了解如何在那里绘制线条。”他认为在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后,交通局延迟几周或一个月没问题,但交通局不能无休止地重新设计或等待社区委员会的批准。

交通局在2017年将布碌崙八大道加入纽约市的自行车优先区,2019年又把八大道加入了纽约市交通事故“零死亡愿景优先通道”计划中。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事情会演变成今天的局面,“安全”二字成为激进派推进议程的最高优先事项、核心原则;而照顾了自行车的安全和路权,社区要以牺牲停车位和经济受损为代价。

为了更激进的推进自行车网路,雷诺索告诉市府同僚:“在拯救生命方面,你不能成为政治上的懦夫。”

其他背景

7月7日社区提告交通局的原告包括白彼得、麦保罗、余曼玉、梅增新、柳宝枝等9人,提告的重点是交通局为了实施这个项目,绕过法律规定的社区委员会流程,绕过社区委员会的公听会,转而采用一种“动态创建的社区咨询委员会”,直至“创建自己的公共审查程序”,混淆视听。

根据市府规定,社区委员会每名委员均经过面试,由其所服务的市议员或区长任命;而社区咨询委员会(CAB)这个名字似乎是为了在公众中造成混淆,没人知道谁任命了他们。简而言之,这个CAB似乎是一个交通局的公众关系部门,而不是像纽约市社区委员会那样的独立机构,关注影响社区利益的基层市政组织。

起诉书指,交通局绕过社区委员会流程“进行自己的公共宣传”,虽然任何形式的公共宣传都是受欢迎的,但交通局不能放弃法律要求的公共外展程序,有意或无意的造成一种“公众参与”的错觉。

另外还有媒体报导,交通局将CAB成员增至40人,其中不少是自行车倡导机构的成员。◇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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