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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洗钱难追查 立委促纳管

民进党立法委员陈欧珀(中)、陈亭妃(右2)、吴琪铭(左2)等人8日举行记者会,呼吁政府尽速纳管虚拟货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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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近年来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诈骗洗钱的案件日趋增加。为此,立委陈欧珀、陈亭妃、吴琪铭协同专门援助诈欺受害者的美国圆成基金会8日举行“严格纳管虚拟货币,莫成洗钱诈骗天堂”记者会,呼吁政府尽快确定虚拟货币的主管机关,并解析洗钱手法,金管会银行局专委王丽惠则回应,目前行政院正在研拟。

受害者代表指出目前主要的诈骗方式有二,一、感情诈骗假投资,透过交友软体诱骗或利用花言巧语骗取裸照,造成受害者痛不欲生、不敢报案,甚至轻生;二、假检警,声称受害者涉嫌贩毒、洗钱案,加line后要求每日汇报行踪,不得让第三者知情,并要求办网银和提供密码,骗取金钱后转换成虚拟货币洗钱。

诈骗集团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示意图,每个圆点代表钱包,红框为被害人一开始转入的钱包,紫框为诈团将被害人的钱包开始转出、转入、转币,蓝框为被洗白的钱到去中心化的钱包及交易所钱包。
诈骗集团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示意图,每个圆点代表钱包,红框为被害人一开始转入的钱包,紫框为诈团将被害人的钱包开始转出、转入、转币,蓝框为被洗白的钱到去中心化的钱包及交易所钱包。(美国圆成基金会提供)

美国圆成基金会志工王珮蓓则以“变种病毒”形容诈骗手法、过程,她指出,“跨国际诈骗集团已经是产业链的组织化了”,运作有其SOP,从把钱诈骗到虚拟货币,做金流管理,还有分组、假投资网站,盘口开设时间等都有运作组织。

王珮蓓强调,台湾如果仍用传统的方式抓人,“一定是抓不到”,传统的金融银行开户,需要本人到临柜、出示双证件、留下个人资料等,甚至个人认证,但虚拟货币的钱包只要下载APP,而且可以一次开立多个,“十秒到二十秒就可以创建一个钱包”。

王珮蓓解析跨国诈骗时如何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受害者刚汇入诈骗钱包(第零层的钱包)开始,这时诈骗集团就将之转入其他钱包并开始相关作业,最后集中到一或二个钱包后就会开始“转币”,因为要把诈骗来的钱变成稳定币,最后把钱漂白洗去交易所出金。

王珮蓓进一步解释,在众多钱包里面做层层转入、转出(一层到九九层都有可能),而且钱包都不是实名制,转入转出后就开始“转币”(漂白处理),完了后就分流到去中心化的交易所(找不到实名制的人)或出金转到交易所的钱包(必须注册有实名认证资料),但通常都是外国人,警方应该继续往下追,层层追查下去才可能追查到幕后者。

王珮蓓强调,这整个是科技犯罪的诈骗骗局,只有参与洗钱的工作,“没有所谓的善意第三人”,若以传统的账户金流方式说可能是善意第三人而裁定驳回的话,这整个骗局就没有诈骗了,因为国外的诈骗者不会受到审判。所以,王珮蓓认为,虚拟货币洗钱执法应“以钱来追人”。

美国圆成基金会执行长陈湘君引用美国检察官Erin West的话“我们可能没办法给嫌犯戴上手铐,不过我们绝对会帮受害者追回到一些钱”,她指出,这理念就是“先追钱、再追人”,因为人可能在苏联、中国、泰国等地,但犯罪者要的是钱,若把钱冻结并还给受害者,诈骗集团的资金萎缩,自然就会消声匿迹了。

所以,陈湘君提出三点诉求,一、加密货币是一种电子资产,需要金管会控管;二、善用国际间权威的加密货币侦查软体,建立专家证人制度;三、司法检调机关必须了解加密货币层层洗钱和混币的漂白流程,帮被诈金钱扣押归还与受害人。

陈欧珀提到要完善对被害人的保障,并建议法务部将受害人纳入《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之补偿对象;吴琪铭呼吁金管会尽速补上虚拟资产定义上的漏洞。

陈亭妃指出目前的问题,一、虚拟资产货币在个别法律定位上争议,而有不同的法律见解;二、虚拟资产的去中心化导致声请人在证明实际控制人或与受害人关联等事项的困难;三、扣押对象及执行标的与方法的模糊,造成法院在准否声请之间产生疑虑,这三点如果无法处理的话,她相信问题会继续发生。

对于主管机关一事,高检署检察官刘颖芳表示“举双手赞成”,目前执法机关在虚拟货币这块最困扰的是没有主管机关;实务上有个问题,若洗钱者不是透过交易所进行交易,而是透过个人币商,因监管法律的欠缺,导致检察官若无法证明币商跟诈骗者有连结的话,很难追诉。至于洗钱防制法的修法,刘颖芳透露,预计这个月底送行政院讨论。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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