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的调查 下一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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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皓月编译报导)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去年9月提出对中国电动汽车开启反补贴调查,于10月正式启动。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欧盟委员会6月12日宣布,将从7月4日起对进口的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7.4%至38.1%的临时关税。

在美国将中国电动车关税提高至100%后不到一个月,欧盟表示将对比亚迪(BYD)加征17.4%的关税,吉利汽车(Geely)20%、上汽集团(SAIC)38.1%。新关税将在欧盟现有10%关税的基础上实施。

什么是临时关税?

如果欧盟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中国的电动汽车产品因补贴而对欧盟本地产业造成了损害,则可在欧盟反补贴调查开始后的9个月内征收临时关税。

临时关税最长可实施4个月,届时欧盟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征收正式关税。在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一案中,决定的期限为11月3日。

临时关税只有在调查结束并决定征收正式关税时才会被执行。

如果最终确定的正式关税比临时关税低,或者根本不需要征收正式关税,那么之前计算的临时关税将会进行相应调整。

在此之前,海关通常只要求进口商提供银行担保。

临时关税也可以适用于之前的进口产品,即使这些产品在临时关税正式生效之前就已经进口,追溯期最长可达90天。

因此,在这一起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案件中,如果决定追溯适用关税,则可以从4月初开始计算。

作为中国向欧洲出口的最大电动汽车制造商,特斯拉是唯一一家申请单独待遇的生产商,欧盟委员会表示,该汽车制造商可能会在“经证实的请求”后,在稍后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

临时关税生效之前和之后

根据欧盟基本反补贴条例规定的程序,7月3日,欧盟委员会将在欧盟官方网站上发布一份有关临时关税预定水平的文件,详细说明该起调查的过程及其结果。临时关税将于次日生效。

欧盟进口商、中国出口生产商及其代表协会以及出口国——中国等利益相关方可以在7月18日前对调查结果发表评论,他们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欧盟委员会表示,调查人员在中国花费了大量时间,访问了100多家公司,并完成了大部分调查工作。调查显示,电动汽车供应链“在中国获得了大量补贴,进口中国(电动汽车)对欧盟工业构成明显可预见且迫在眉睫的损害威胁”。

临时关税生效后,委员会拥有征收关税的全部权力,但同时也会咨询欧盟成员国的意见,并考虑它们的立场。欧盟成员国应在7月15日前提交其立场。

11月3日调查结束后的正式关税

任何调查应在启动后最多13个月内完成,因此这起反补贴调查将于11月3日结束。调查结束后,委员会可以提出正式关税,通常为期5年。

如果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足够多的国家反对这些措施,则可以阻止其实施,这将需要占欧盟人口65%的15个欧盟成员国的共同反对。通常情况下,不存在阻止措施实施的多数。

如果在正式关税实施后,委员会认为这些措施不再必要,委员会可以启动中期审查,中期审查可以在正式关税实施一年后进行,同样,如果发现关税措施不足以抵消中国电动汽车所受的补贴,委员会也可以在一年后重新审查并调整关税措施以更有效地对抗补贴。

欧盟委员会经常调查生产商是否通过出口零部件到其它地方组装来逃避关税。

对于欧盟来说,如果零部件价值的60%或以上是从应征税的国家进口的,且组装的附加值不超过25%,则被认定存在逃避关税的行为。

虽然此次调查针对的是中国本土电动汽车,但在中国生产并运往欧盟国家的特斯拉、宝马和雷诺等西方汽车制造商也面临更高成本。

责任编辑: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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