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正义之举﹐合法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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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近来又传出有法轮功学员插播有线电视节目的“非法”事件﹐更传出因去年在长春插播法轮功真相的学员刘成军被迫害至生命垂危。还有一百多名当地的学员为了抗议监狱的残酷迫害,正展开绝食抗议活动。这些事件﹐实在值得令人深思。

法轮功教导修炼者做好人﹔遵纪守法﹔为别人着想。但为何这类插播事件一而再地发生呢﹖如果我们能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不难得出﹐其实这种插播行为是合法的。

也许有人会问﹐明明是影响了电视节目﹐为何还合法呢﹖

首先﹐我们需明确﹐法律的意义是以维护正义﹐尊重人类信仰﹐保障人类基本权益﹐规范人类道德和行为为基点的。所以人的行为如在这个范畴之内﹐就具有合法性。而江泽民独裁集团对以“真善忍”为标准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人﹐在这几年的镇压和迫害中﹐是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定义。这个镇压本身也就是非法的。

那么﹐什么原因会引起这场迫害呢﹖其原因可能简单的有点难以令人相信。它是因为修练的人数多了﹐其中还包括不少党员和干部﹐就引起了江泽民的妒忌心态﹐从而唯恐他的权力受到威胁。为排除这个“威胁”﹐他利用了手中的权力﹐不顾一切和失去理智地采取了镇压的手段。动用了一切媒体和公检法﹐铺天盖地地大肆诬蔑法轮功创始人及抓捕法轮功学员。更成立了专门针对法轮功并超越宪法范围的“610”办公室。该机构的人员无论如何虐待﹐使用暴行﹐甚至迫害死了已被证实的807位法轮功修练者﹐却没有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由于法轮功所教导的修练内容﹐是从做好人开始﹐进行修心练功﹐使练功者以“真善忍”为标准﹐成为为他人着想的高标准的好人。当江泽民一伙在找不到镇压的理由时﹐就硬采取断章取意﹐造谣和栽赃等的卑劣手段﹐来迎合他们镇压的依据和煽动不明情况的人们对法轮功修练者们的仇视。所以﹐这场对法轮功修练者的迫害﹐完全是以谎言为基础的。他们极力地以烧毁法轮功书籍﹔封锁国际媒体对法轮功的客观报道﹔监控网络系统等手段﹐目的就是怕人民从法轮功书中分辨出是非﹔怕人民知道真实的情况﹔怕他们制造的谎言被识破。

面对这不公的镇压﹐众多法轮功修练者﹐在通过修练而亲身感受到心身健康﹐道德回升﹐并得到过政府多次袌奖的事实下﹐他们主动地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和解释情况﹐以求达到政府的理解和对不公待遇的纠正。由于镇压的决定来自中央﹐地方政府都不敢作主﹐才出现法轮功学员纷纷赴京上访。然而﹐对待他们和平上访的却是﹕被抓﹐被送劳教所﹐后来发展到判刑坐牢和关在精神病院等等﹐甚至迫害至死。他们被剥夺了一切上访﹐申诉和辩护的权利。政府在垄断所有媒体进行造假和欺骗人民﹐完全剥夺了人民知情权利的现状下﹐已经成了严重地违反宪法所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在这样高度封锁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只能利用非正常的方式﹐包括插播电视网去让人们知道真象﹐去伸张正义。目的是呼吁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停止对善良和做品德高尚人们的迫害。

如果政府能以宪法为准则﹐尊重人民的基本权益﹐允许人民申诉不公﹐把真正地“为人民服务”付之于行的话﹐这种“非法”的事件还会发生吗﹖

由此可见﹐在对待江泽民独裁集团的非法镇压中﹐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就具有着正义性和合法性。这也是我们民族可贵的为真理而不惧强权的浩然正气之体现﹗

哲理
10-29-03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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