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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律师:国民党不当党产75%已移转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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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6日电)台行政院律师团律师林永颂今天表示,中国国民党不当取得或使用国家各类不动产面积共二十五万四千六百平方公尺,总现值达新台币二百零九亿元。已移转第三人所有或征收部分占百分之七十五,只有百分之三归还国库。希望国民党有诚信,主动返还不当党产。

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今天率财政部次长李瑞仓、律师团律师林永颂、李胜雄等人召开记者会,说明追讨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党产相关事宜。

行政院律师团依据监察院调查报告及国有财产局提供资料,将国民党不当取得土地,归纳出五大类型,并提出后续处理法律意见。

这五大类型包括,因转账拨用取得的国有特种房屋及座落基地、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宣传委员会移交国民党经营的日产戏院、中广公司接管日治时期台湾放送协会各地支部财产、政府征收却登记为中广公司所有的财产、实践大楼及实践堂基地。

针对国民党不当取得的这五大类土地,除已经或考虑提起诉讼外,主要后续处理方式包括,已经移转第三人部分,按市价请求国民党或其附随机构赔偿;部分遭政府征收部分,按征收补偿加计百分之五利息请求国民党或其附随机构赔偿。

在中广公司接管日治时期台湾放送协会各地支部财产方面,根据律师团提供资料,台北市仁爱路基地,在民国四十七年5月登记为中广公司所有,八十七年将土地出售给中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八十九年再出售给宏盛建设。包含被征收部分,依九十三年公告现值计算,总现值约一百零二亿六千二百万元。

林永颂说,依国产局提供资料,台北市仁爱路土地是作价转让,不仅不动产转让登记实务没有这种登记原因,实际也没有支付价金,违反国有公用财产不得处分私人等强制规定,其物权行为应该无效。

由于台北市仁爱路土地已经移转第三人,律师团主张按市价请求中广公司赔偿。

另外,根据律师团提供资料,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取得或使用国家各类不动产面积共二十五万四千六百三十七平方公尺,仍登记为国民党或其附随组织占百分之十八;移转第三人所有或征收占百分之七十五;抛弃所有权办理国有登记占百分之三;无偿使用国有土地占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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