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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偷渡犯 台湾今年已捉15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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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姚岳宏、谢东明╱综合报导〕警政署统计,自七十六年至今年11月止,近十八年来,警方查获中国偷渡犯,多达四万五千一百四十九人;其中偷渡最猖獗时期是七十九、八十一、八十二年,各年查获数都超过五千人,近几年偷渡减少,查获数随之降低,约一千多人,去年查获两千三百余人,稍有增加。

至于被查获非法雇用的雇主,也达到八千八百九十九名,非法中介者则被查获一千零二十一人。

而今年一至11月止,共查获一千五百三十名男女中国偷渡犯,其中八百五十八人尚未找到工作就被查获;已在捞钱者,有三百廿二名女性偷渡犯是卖淫,另有三百五十名偷渡犯是非法打工。前述数据,女性九百六十一人,男性五百六十九人。

而此次中国偷渡犯绑架北县商人,根据台北县政府警察局统计,今年查获中国籍非法入境或合法入境却非法打工者约一千余人,以观光名义来台再逃逸失踪,是目前中国籍人士最新的偷渡模式,一般则以渔船偷渡或依亲名义来台最多。

以台北县为例,今年至今查获偷渡来台打工的中国籍人士就有二百零六件二百四十三人,合法入境却属非法打工者则有二百三十八件八百五十四人。

据了解,以船舶非法入境者,人蛇集团通常都要价十余万元新台币,而最常见的以假结婚方式来台依亲者,就算找到工作,也还得负责国内人头丈夫的人头费用。

警政署表示,犯下重大刑案而遭捕的案例,并不多见,但警方也坦言,中国偷渡犯来台犯重案,较不易被查获,这可能也是目前无法从统计数字发现的原因。

此外,海巡署长许惠祐昨天晚间表示,为了加强查缉中国非法偷渡犯,特别订出“有功重赏,打破要赔”的逆向稽核制度,他将推动民众只要检举偷渡犯,就发给三千元到廿万元不等奖金,希望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能够借此导正日益猖獗的中国偷渡歪风。

许惠祐进一步指出,所谓“有功重赏”,是让忠于职守的部属以及民众有合理的奖赏,而“打破要赔”,则不论是偷渡还是走私,只要是被其他单位查获违法的事实,就会循线逆向追查当初是从何管道进来台湾的,加重惩处相关主管及负责人员的责任。

非法外劳 远比合法入境脱逃者多

〔记者丁匀婷、谢东明╱台北报导〕外籍劳工非法打工案件层出不穷,劳委会表示,有些外籍人士持观光签证来台,逾期非法居留而打工,外籍劳工非法打工人数其实远大于合法申请来台工作再逃逸失踪的外劳人数。

劳委会说,不分蓝白领劳工来台工作,若外国人未经雇主申请许可,就不得在中华民国境内工作,违反就业服务法此项规定者,可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该会也设有检举专线。

劳委会指出,依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国人从事工作,或雇主聘雇未经许可、许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请聘雇之外国人,否则依同法可处十五万元以上、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锾,五年内再违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一百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至于实际受罚雇主人数,则不便对外透露。

劳委会表示,获取华侨身份的香港、澳门人士可依“取得华侨身份香港澳门居民聘雇及管理办法”,即可自行向劳委会申请工作许可,不需比照外国人得有雇主且符合相关学经历规定,才可提出申请。

劳委会表示,在白领外籍专业人士部分,有些补习班外语教师未申请工作许可遭查获,也有些外籍人士发生劳资争议且旷职3日以上,雇主进而向劳委会及各地劳工局通报,此类案件一年约十来件。

劳委会指出,除了获准居留之外籍配偶、取得长期居留证或工作许可证明文件之大陆地区配偶可合法工作,政府未开放中国蓝白领人士来台工作。

此外,警方发现,国人以工资便宜雇用偷渡犯的贪小钱心态和漠视偷渡犯出入周遭生活环境的不在乎态度,也为国内治安与经济埋下莫大的隐忧。

据了解,警方曾发现雇用非法中国劳工的雇主为了逃避相关单位的稽查并克扣薪资,会有雇请中国外劳后积欠薪资数月,再报警遣返工人的作法,或是在发放薪资时,以各种名目扣减工人所得,这些行为既违法又不人道,也让抱着淘金梦来台的中国籍人士,不惜铤而走险。

有资深警官担心,只想来台淘金的中国籍人士偷渡风不断,而国人再以冷漠、放纵的态度面对这些非法的偷渡犯,未来警方侦办以偷渡犯为主要成员的重大刑案将会倍增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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