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一个女大学生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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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讯】我的父亲叫王应林,1961年6月1日(农历)出生,汉族,湖北省大冶市人。1984年至1997年在大冶地税局工作,因举报他人重大经济问题,在黄石纪委相关人员的“保护”下,于1997年11月份在黄石市电力宾馆离奇被害,并在没有亲属签字的情况下强行火化(具体情况见我家的上访材料)。

2004年10月27日下午三、四点时许(上课时间),教师叫我到他的办公室说有人找我,在办公室我看到一男一女三个陌生人,其中一位黄女士(嘴巴有兔唇)对我说:“我是黄主任,是大冶纪委的。”用恐吓并威胁的语气重复说:“你爸爸是贪污犯,贪污了31万 元,你要承认。你回去告诉你奶奶不要上访了,只要你签字承认,将来我安排你就业。”随后拿出一只笔和一个本子,瞪着恶狠狠的眼睛,一副凶恶的嘴脸要我签字。因为我爸爸被害时我才十一岁,对于此事直至目前我还不清楚,况且当时我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不知道如何并被他的所作所为吓哭了。至于我爸爸被害一案我坚信法律会还我一个公道。

黄某的所作所为对我的精神造成严重的伤害,使我无法正常上课,在今天以人为本和党中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今天,黄基本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意味着什么?说明了什么?

我作为一个女儿,作为一位女大学生,我要呐喊!强烈要求中央领导,中纪委领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我受伤的心灵主持公道,还我含冤被害的父亲一个清白!惩治违法者,惩治凶手!

咸甯学院学生:按后印(签名被复盖无法辩认)
2004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714)8725374;871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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