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犷的藏族服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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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族的饰品

首饰的概念在汉文化中一般是作为人体和服装的“点缀”,而在藏文化中,尤其对女性而言,用“浑身披挂”四字更为贴切。

各类首饰与其挂件遍布全身。头上佩的簪子、发卡、骨环、玉磐、发珠饰链及各类耳环等;胸前戴的项琏、珠饰、托架(远古金属圣物)、嘎乌等各类护身饰件;腰上系的图纹腰带、金属腰带、悬挂的火镰、腰包、奶勾、藏刀、海贝、小铃等一大批精美饰件;手上戴的各类戒指手镯;背后披挂的氆氌五彩饰带,以及各类金银珠宝。

这些首饰挂件均为西藏民间工匠以手工精制而成,尤其对金银珠宝的选料和制作颇有独到之处。

如藏东德格的金属工艺,对金银的加工处理和藏刀的图纹镂刻上,在整个藏区有很高的声誉。

以装饰为目的的首饰、挂件,藏族十分看中其艺术性与文化性,并十分善于将生活中的动物、植物以及理想中的吉祥物衍变为图纹在首饰中出现,并随着社会的发展,有的图纹已成为社会各阶层与职业范围的标识,更为突出的是宗教文化给予图纹的强烈影响,以及藏民族对首饰挂件所赋予的宗教观念。

如宗教文化中“喷焰三宝”、“十项自在”、“双鹿法轮”、“鹏鸟”、“水龙”和众多的宗教符号,均以各种形式给予采纳、应用。苯教推崇的数字“九”已成为珠宝图纹的最吉祥数字。藏族对绿松石的喜好和广泛应用,不仅因其艳丽,据说还是神的赐予。

西藏传统首饰的表现形式,取决于藏民族的思想观念、社会形态,以及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尤其是传统的游牧生活,更需要将全家,甚至几代人所积累的财产转化为珠宝首饰满身披挂,而四处搬迁去寻找水草丰盛之地,既安全又方便。

所以藏民族所穿戴披挂的不仅是服装饰件,而且是一笔巨大的财产,显示的不仅是美,而且象征着豪华与富有。

  藏装的等级观念

藏族服饰作为社会文化范畴,它必然受到等级观念的影响。

自西藏古代各部族中私有制明显出现之后,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们在服饰上就有所体现。这个时期的“雍布拉康”壁画和雕刻中,绘有聂墀赞普让人反抬在肩上,从天上下来的情景。目前虽未见其画,但从抬人的记述中,可以推想到他们的服饰肯定是有差异的。

当时雅砻部落首领囊日论赞之子松赞干布完成了建立统一政权的历史使命。

松赞干布从雅砻地区往逻些(拉萨)后,确定了文武官职和相应的仪仗制度,任命了各级论、尚(论、尚是吐蕃王朝执政贵族的官职)。

因此,各级论、尚的服饰必然要体现出森严的等级差别,其表现比吐蕃王朝形成之时更为明显。

元朝时期又分封原来各地方僧俗首领为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万户、千户等职别,并规定其品级,不同品级的官员穿以不同花饰的藏袍,戴以不同顶珠的帽冠,如“寸扎花尔白玛”(莲纹缎蒙袍)这种四品官和官服名称至今还保留着元朝的叫法。

  贵族藏袍与民间藏袍在结构上没有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质地高低、花纹讲究与否上,从质地花纹上看有:蟒缎袍,此袍用黄、红、蓝、绿、白、紫等色缎作基调,上面有龙、水、鱼、云、山纹样。

四品以上官员在朝见赞普、达赖和法王时或重大节日及举行礼仪时才穿用。寸扎白玛加嘉袍(莲凤花缎袍)和寸扎花尔白玛袍是四品以上官员过年过节时穿用。

另外还有团花绵缎袍、“曲巾”袍等等,都是拉萨、日喀则等城市高级贵族的珍贵藏袍。贵夫人、小姐的藏袍主要式样有两种,即曲巴普美(无袖袍)和曲巴普越(有袖袍),都系用各种各样的起花缎制成。

历史上冠型(帽子的形式)是代表一个人的身世、地位、学识和财产多少等情况的标志,藏族也是如此。

官品的主要标志表现在“江达”(圆冠)上的帽顶饰品。一品官饰以“母弟”(珍珠),二品官饰以“帕朗”(宝石)。三品官饰以“求人”(珊瑚),四品官饰以“友”(绿松石)。贵夫人的头饰没有法制上的等级划分,但有习惯上的区别。

如前后藏世袭贵族夫人头戴的卜柱,叫“母弟卜柱”(珍珠卜柱),这样的发饰一般贵夫人是不能戴的。一般贵夫人(包括大商人的夫人)只能戴“求入卜柱”(珊瑚卜柱)。

至于“阿龙”(大耳坠)、“考乌”(胸佩佛盒)以及珍贵的项链,一般妇女都可以戴,只不过因财力不同只在质地上有差异而已。

官吏、贵族的管家、随从、佣人的帽子也有一定的形式,大管家在举行礼仪时要戴“索夏”(平顶围穗蒙古帽)。还有一种叫“夏木包多”的饼形帽,贵族平时戴用,管家或“根布”(乡长之类的人物)也常戴。

  总之,藏族服饰不仅是风俗学的研究对象,也是研究阶级社会的重要考证。

──转自《世华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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