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仁全:打假维权英雄赞

曾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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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1日讯】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英雄,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英雄,特殊的环境和历史造就了一个时代的英雄。中国也是产生英雄的好地方,毛泽东的时代产生了雷锋、黄继光、王杰等等死亡魅力的英雄,于是,被扭曲的一代热血青年每时每刻都希望走在路上出现一片火海,或是一片洪水,义无反顾地冲上去救人救物也成为英雄,在这种“死亡美学”的煸动下,造成几代畸形观念的青年(包括笔者当时在内)。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又出了个英雄——打假英雄王海——最具中国特色的英雄,在他的带动下,各地的打假人仕和公司更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从而吹响了中国人维权之路的最大亮点。

特色的社会产生特色的英雄

中国有句古言,叫做世无英雄,促使竖子成名。王海,本是一名极普通的公民,但是,随着他的一种针对“假冒伪劣”的“特殊的消费行为”出现于社会,他很快成为一名整个社会关注的人物。在第一次对隆福大厦的不顺利的索赔后,王海开始了在北京各商场的购假索赔,50天左右的时间,获赔偿金将近8000元。近十年来。他成功的打假胜拆了假耳机、假电池、假电器及假酒假纸等上百个品种,1996年12月,王海注册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维权调查和维权顾问,开起了“打假”公司,打起了“大假”,仅2003年,王海在北京帮助工商部门调查、取缔了当年最大的假酒案、最大的假纸案,抓了三个责任人。王海还进军房地产行业,帮西安60多家受欺诈的业主退房成功;代理北京水清木华园的业主反败为胜打赢了业主延期支付物业管理费交纳违约金的案子,将“霸王合同”约定的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降到日万分之二。

不难否认,王海等人的打假维权起到了敲山镇虎的作用,民众的维权意识得到提高,之后的几年是“王海”们最为兴盛的一段时光。职业打假者不断涌现:张磊、臧家平、叶光、茜平、喻辉、程百家、刘殿林、杨连弟、周春江、童宗安、李成吉、刘政军、李玉清、吴盛……他们都在向假冒伪劣产品发起猛烈的冲击。这时的王海也不断带给人们新的“惊喜”:揭露莆田性病游医;对劣质津成线缆的揭发更成为轰动业界的一件大事。其所到之处,商家为之胆寒。王海本人作为特约嘉宾频频出现在中央电视台的一些经济栏目。他一度成了偶像。

这些年来,由于他们的出现,一些大型商场里的假冒伪劣商品少了;由于他们的出现,“消法”第49条深入人心;由于他们的出现,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挑战的不是假货市场,挑战的是这个制度

在神州大地,假冒伪劣产品无处不在,肆意横行,毒火腿、注水肉、毛发酱油、吊白块腐竹、酒精构兑的劣酒、假电器、劣质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充斥市场,中毒受害的民众苦不堪言,舆论的不自由和制度的不透明是假货泛滥的主要动因,普通民众没有精力,也没有那麽多时间耗在打假维权上,打假维权就好比到九天揽月、到五洋捉鳖一样困难。

王海们虽然取得了一些胜利,但当他在挑战假货市场时,这个制度购成的挑战远远比打假困难一百倍,没有多少部门能保护他们,没有多少执法人员能公正地支援他们,地方保护主义势力就象虎窝狼洞般狰狞,王海多次被咬的遍体鳞伤。

王海感受他的第一次打假时说:“我的打假经历很坎坷,第一次打假耳机,跑了很多部门,花了很多金钱,最后1200元的索赔经历了8个月的等待。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你买到一瓶假酱油一块假香皂,会花时间去打假吗?”1998年 9月17日,当天津市第一中人级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时,基本上是一直胜诉的王海,在天津无绳电话打假一案中以败诉结束。原因便是只有消费者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欺诈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要求双倍赔偿,而王海在这个案件中被认为不是消费者。

1998年3月,王海先后在唐山、天津、秦皇岛、哈尔滨等地药店购买由希腊晋强大药厂生产的广普抗菌药“ 淋必治”,随即以此药为假冒药品为由,将各销售商推上法庭。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淋必治”实系“诺氟沙星” ,系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因而以此为由认定其为假药,判决王海一审胜诉。判决下达后,唐山康乐医药器械公司表示不服判决,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由希腊晋强大药厂生产的“淋必治”药片,说明书上注明化学成分是No rlloxacin Hydrocbloride,应直译为诺氟沙星;唐山康乐医药器械公司所售进口药品“ 淋必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和广州口岸药品检验所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符合我国《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法院认为,王海“不具备商标侵权诉讼主体资格,故不属本案审理范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王海诉“康乐”销售假冒“淋必治”一案的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故对原判决予以撤销,驳回王海的诉讼请求。在这个法律游戏里,王海只能说是演了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小丑。

王海对打假生涯这样描述说。“黑夜有多黑,我就有多黑。”这番话表达他的以黑治黑的同时,也表达了他的无可奈何。在王海们的打假生涯中,处处危机四伏,有的甚至被判锒铛入狱。职业打假人臧家平在买假索赔时因涉嫌敲诈,近日被法院认定犯了敲诈勒索罪;以从事打假调查闻名的广州“笑面狼”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开展业务中,一名调查员对一处怀疑为假药窝点的民宅进行打探时被发现,结果被人打断了一条腿和一根手指;有一个叫郑良的职业打假人,在桂林查假时入了制假老板的圈套,在地方黑恶势力和卫生局、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制造的陷井里差点把性命丢在桂林。

王海和他的同行们在打假中处处受挫,甚至是四面楚歌,这不单纯的是打假久打不绝的问题,是这个制度本身“渗水”造成的,制度本身黑暗,执法人员和官僚队伍本身是一方黑恶势力的代表,如何能够保证没有制假售假?正所谓“豺狼当道,安问狐狸?”

假货与腐化堕落的制度是孪生兄弟

也许有人会问,中国不是有工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吗?为什么制假售假还如此的严重?是的,中国有着庞大的公务员体制,最繁华的闹市区,到处都能看到执法部门金碧辉煌的高楼下挂着白底黑字的大牌子;大街上到处都能看到头悬国徽、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最庞大的工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自然也在其中,但是,当消费者买了一瓶假酒、或是买了一包假化肥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象踢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走投无路的消费者最后不得不半途而废。

每个执法部门,每个执法人员都有收取管理费、收取罚款的任务,其一、完成任务与工资、奖金“挂勾”,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最为忙碌的是完成收费任务和罚款任务,对制假售假的窝点他们早已心知肚明,两者之间是相符相存的鱼水关系,制假售假的的老板除给管理人员交纳“管理费”外,还要请吃请喝,最后忘不了要塞给“红包”。在利益的驱动下,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制假售假也就是睁只眼闭只眼了;其二、最为普遍的现象是一面打一面放,或者前门抓进去,后面交了罚款放出来,管理部门内部戏称这种方式叫“放水养鱼”,要是将制假售假的老板都打绝了,他们到哪里收管理费?到哪里收取罚款?所发,现在社会民众普遍的称这些挂着3、15打假牌子的工商、质量监督部门为“假打”,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会真打假。其三,地方执法部门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内外勾结,欺骗外地消费者。一些假农药、假化肥、假食品的生产厂家在A地生产卖到C地的商家销售,C地打假部门到A地查处制假厂家得不到A地工商、法院等部门的支援,一层一层的保护网象铜墙铁壁的堡垒一样坚固。所有地方的打假都流行于形式上,民众的利益无时无刻不在受到侵犯。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制度的经济环境下,即使是全国出一万个王海,十万个王海,打击制假售假的现象也就只是表层的了。对王海来说,他只能算是一个失败的英雄,一个畸形社会制度下的畸形英雄。

2004年4月11日

──转自《议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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