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界:五二○LOGO抄袭?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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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报导】(据中广新闻罗皓恩报导)五二○就职大典LOGO引发抄袭争议,广告界感叹,其实抄袭情形,在台湾相当普遍,认为原创者如果确实抄袭,应该赶快认错。不过广告学者也承认,广告设计究竟是不是抄袭很难认定,可能还是要看经济部商标局怎么判断了。

五二○LOGO和普普大师印第安那作品,究竟是相似或是抄袭,文大广告系主任罗文坤表示,类似这样的创意设计,一眼之下,的确是很难认定。其实不只这两件作品相似,明眼人一看,和过去爱的故事或现在台塑石油的LOGO也都很类似,通通都是四块色块组合,类似这样的雷同事件很多,除非原创作者提出告诉,经过商标局认定,否则很难说是不是抄袭。

面对当今广告界类似雷同、抄袭普遍现象,广告界也很无奈,就是广告总经理黄文博就感叹,台湾社会无所不抄情形已经相当严重,甚至还有不少作品,根本就直接从广告年鉴里面抄袭或稍微变动一下,认为如此下去,对文化创意将是严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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