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林遭警方传唤被勒令“三不准”所想到的

(上海)李国涛 戴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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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讯】继5月28日“欲传故纵”后,今天(6月1日)上午,安徽警方,终于按捺不住了,传唤了资深民运人士张林。
  
  整个传唤,历时3个多小时,兴师动众,严加逼问,环环相扣,步步紧逼,气氛紧张,兴师问罪,并且郑重其事,签名画押,做了讯问笔录。这还嫌不够,又当场勒令张林“三不准”——不准再写自由思想的文章,尤其是不准再写呼吁营救异议人士之类的快讯文章;不准外出;不准聚会;大有如果违反,立马押入大牢严加治罪之弦外之音。

  那麽,如此大张旗鼓的讯问以及企图治罪,要点何在呢?无非是张林最近和一些民运人士有过往来,最近写了一些呼吁营救同道的快讯或思想性的文章并且在海外网站发表,最近参与了网上纪念六四的文章——《危机中的中国社会亟需民主英雄主义——六四忌日唤起的呼吁》——的共同起草修改活动,诸如此类,等等,总之,都是些在民主国家看来完全隶属于公民正常生活的鸡毛蒜皮小事。
  
  然而,在我们这个专制国家“依法治国”的“执法模范”警察眼里,上述无足轻重,不值一提的琐事,就会魔术般眨眼间便凭空变成了认定张林是“犯罪嫌疑人”的“执法”依据。但是,具讽刺意味的是,即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衡量,无论从哪个角度考察,张林的上述行为,毫无疑问,都是隶属于百分之百的合法守法行为之生活片段,任何稍有法律常识的不昧着良心说话的人,都可以轻而易举依法认定这一点。

  但在这些“执法模范”眼里,张林的上述行为,似乎已经构成了“弥天大罪”,因而,必须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不得乱说乱动,否则,就要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绳之以法”,再“踏上一只脚”,迫使其“永世不得翻身”。呜呼!苛政猛于虎,由此可见一斑。在这样一个残酷邪恶的制度下,老百姓就如此这般被当成猪狗一样不准思想不准异见否则格杀不论——这样糟糕的社会状况,却常常被自诩为是“中国有史以来人权状况最好的时期”,自诩为是所谓体现了“三个代表”的、人类有史以来“最美好的”“模范制度”,此不但是自欺欺人,简直是恬不知耻!

  “三不准”的滥施,使我不由悲哀地想到:原本已经处于赤贫状况,几乎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张林一家老小,眼看又要忍饥挨饿了。张林早些年由于反对专制腐败、追求民主自由,而曾经饱受这个“美好制度”三次共计八年牢狱摧残,落下一身慢性疾病,双手被酷刑——铐罚——已经折磨达几乎残废,几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两手无法弯曲成拳,仅一个食指能弯曲工作——但日复一日,他就依靠这个食指,顽强地敲击电脑键盘,奇迹般地敲出了一篇又一篇优美的文章,通过互联网送到读者手中,籍此换取微薄的稿酬,养活嗷嗷待哺的一家老小……但是现在,这个“美好的模范制度”,摧残了他的健康还嫌不够,还要以不准写作的方式剥夺他目前赖以养家糊口谋生活命的唯一自立手段,由此企图把他的一家老小,都逼到去当乞丐要饭的悲惨境地!呜呼!苛政猛于虎,由此可见一斑。
 
  我不由悲哀地想到:人是铁,饭是钢,张林虽然是一个勇士,一位猛汉,一个豪杰,一条好汉,但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被剥夺了唯一的谋生手段,他拿什么去养家糊口呢?张林是一个思想者,是一个作家,不准他自由思想,不准他自由写作,将是多么严酷的惩罚,多么令人心悸的折磨!在这个“美好的模范制度”下,张林面临的是多么痛苦的两难抉择:如果坚持自由思想,坚持自由写作,就会触犯了所谓的“三不准”,将会被不分青红皂白,可能重新投入牢狱,妻离子散;如果屈从淫威,放弃自由思想,放弃自由写作,自己无疑成了行尸走肉,生不如死!

  我们强烈抗议、愤怒谴责安徽警方的这一错误的无理的做法,我们强烈要求安徽警方立即撤销对张林的该所谓“三不准”!“三不准”的实质,是公然凭空剥夺了公民张林的自由思想权和自由写作权,公然凭空剥夺或限制了公民张林的自由交友权以及人身自由权,还派生剥夺了公民张林的工作权,剥夺或限制了公民张林以及全家的生存权。一个小小的地方警署,竟然如此胆大包天,竟然敢于如此蔑视法律、践踏法律,竟然敢于如此张狂、如此滥用职权,为所欲为,公然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这不能不说是国家的悲哀,民族的灾难。此类状况恶性泛滥之日,就是国家行将遭遇灭顶之灾之时。        
                     
二○○四年六月一日,于上海

《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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