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从麻广军案看中国司法的黑暗

楚文(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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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讯】据报道,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广军,一年前为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方担任辩护人,结果却被宁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作证罪逮捕。近日这一影响较大的律师被抓案有了最终结果: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宁城县检察院的抗诉,维持对被告麻广军的无罪判决。律师麻广军从“获罪”到获释,在看守所内被羁押了210天(新华社呼和浩特2004年6月21日电,记者李泽兵、包小翔)。让我们走进麻广军案,通过揭开其中一件又件骇人听闻的事实,来看看当今中国的司法是如何地黑暗。

黑暗之一: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取证

麻广军作为律师以涉嫌妨碍作证罪被逮捕,而证据居然是宁城县检察院与公安局通过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和欺骗引诱等一系列非法手段获取的。2003年5月22日,由麻广军担任辩护律师的许文生强奸案在宁城县法院开庭审理,张玉兰等几位村民作为证人出庭为被告的无罪辩护作证。而休庭的第二天,宁城县检察院与公安局便将几位出庭作证的证人抓捕至县看守所,要求证人变更作证内容,承认是受麻广军唆使作了假证,并写下“证言”(证人高金英和许少林被拘留了30天,他们被释放后,随即就被非法拘禁和被刑讯逼供等内容写了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否认看守所内逼供出的“证言”)。有了看守所里证人的“证言”,宁城县检察院立即以辩护人涉嫌妨碍作证罪为名,于2003年8月22日对律师麻广军执行逮捕。如果一个公民被定罪的证据,可以这样通过国家暴力“轻而易举”地获得,那麽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任何人都可能以任何罪名被抓、被关,乃至被杀。其实,在许文生强奸案中,许文生三次承认自己强奸,也是在长达20几个小时之后的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为了保住自己身体才不得已违心承认的。一个又一个冤案,就是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公检法机关人为地制造出来了。中国司法之黑暗,由此可见一斑!

黑暗之二:虐囚

通过刑讯逼供取证,本身也就是一种虐囚。比如,据许文生自己讲,他在被刑讯逼供时挨得嘴巴子就不下100个,牙齿被打掉一颗,耳朵也被打聋,当时把他打得犯了心脏病并出现了休克,是用一桶凉水把他浇过来的。而麻广军被羁押期间在看守所里受到的待遇也是极不人道的,他的一言一行每天都受到监视。每天屋里都有监控,每天的监控器黑天白夜都是对着他的。另外,他在看守所里面住的那个屋子,暖气都不热,晚上睡觉腿抽筋抽得厉害。他铺两个褥子都不允许的,只能铺一个薄褥子,他家里给他送的棉衣服都不许他穿。麻广军在里面得了冠心病,经过210天的羁押生活后,又得了糖尿病,现在每天都要注射两针胰岛素。一个律师的健康就这样毁于强大的国家机器之手,相比于早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监狱里的仅仅是“恶作剧”式的虐囚,我们的媒体和愤青还有颜面说些什么呢?如果说美国的监狱虐待的还是真正的犯有战争罪行的囚犯的话,那麽我们的监狱在此虐待的却是无罪的被冤枉的公民。美国政府已经为虐囚事件进行了道歉,我们的司法机关是否已经向被虐待的无辜公民许文生、麻广军们道歉呢?

黑暗之三:律师执业环境恶劣

麻广军案显露出来的最严重的问题,可能还是中国律师执业环境的恶劣。正如麻广军对央视记者说:“公检法三机关都处于一种居高临下的状态来对待律师。特别有些时候对于律师根本就不屑一顾,你辩你的,我判我的,你在那儿争你的,我抓我的,照抓不误。”(见中国中央电视台网站,2004年7月11日“面对面”栏目)在这样一种恶劣的执业环境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律师只能依附于公检法或与之勾结,以使自己能够挣到饭吃。所以,在中国的很多地方,律师要揽到业务往往不是标榜自己的业务水平有多高,而只需吹嘘自己与某某法官有多么深的交情。象麻广军这样恪守职业道德的律师,只能是被强大的公检法予以剪除。公检法明明知道许文生一案是冤案,但偏要维护这一冤案,因为维护这一冤案就是维护他们强大的权力尊严。在他们的眼中,权力的尊严是高于法律的尊严。律师麻广军企图捍卫法律的尊严而挑战权力的尊严,其结果只能是由辩护席坐到被告席。1998年,中国大地掀起了一种追诉律师的狂潮。这一年,300多名律师被追诉,其中90%以上律师都是无辜的。律师制度是对抗国家公权滥用的一道重要的屏障,如果律师不履行职责或律师的执业环境得不到净化的话,那任何法律都将成为一纸空文。

结语:

当然,麻广军案暴露出来的中国司法的黑暗远不只以上几点,比如超期羁押、违反司法程式等问题在此案中都有不同程度地显现。司法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最后一道防线得不到坚守的话,那麽整个社会也就没有什么公正可言了。从麻广军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由追求正义变成了追求邪恶,由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的机关变成了一个不仅不解决目前的纠纷而且制造新的纠纷的机构”(见贺卫方:《司法改革与中国未来》,转自“法律思想网”)许文生强奸案本来就是一个冤案,司法机关不仅没有解决这个冤案,反而从这个冤案中无端生有出另外一个冤案,即律师麻广军“涉嫌妨害作证案”。借用北大教授贺卫方的一句话说:“这不仅仅是添乱了,简直就是捣乱。”(引文出处同上)看来,破坏社会稳定的,恰恰是作为社会稳定调节器的司法机关。

完稿于2004年7月21日凌晨

源自《议报》156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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