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义龙:人民代表大会制适合中国国情吗?

杜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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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讯】李铁映最近到浙江考察时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我们姑且同意他的这一说法,也不讨论什么是民主制度的问题。任何一种观点都是应该可以证明的,要嘛可用逻辑证明,要嘛可用事实证明;当然,逻辑的正确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是最可信的。我们先从媒体报道李铁映的言论的逻辑关系中寻找一下证明这一观点的途径。

媒体报道内容:

“李铁映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所创建的,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制度。它不同于前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更有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院制,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院制。我们创建这个民主政治制度为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中国所需要的民主政治制度,就是能够保证中国长期稳定、长期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种政治设施。”

一个逻辑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前提的正确,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前提,是不能推导出有效的结论的。李铁映对此当然明白,所以他在这段话中给他的观点找到了一个大前提,这个大前提由三个方面组成:(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所创建的,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制度;(二)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院制,因为它不同于前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更有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院制;(三)这一制度是为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能够保证中国长期稳定长期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

从它的这个前提理论中,我们看出来,他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产生的合理性、针对中国具体情况的合理性以及目的的合理性。我们对其进行逐一分析:从产生来看,这一制度产生于民国政府被推翻之后中国出现政治制度空白的基础之上,从中国清朝灭亡以前,在中国的国土上根本没有产生过类似的制度,国民党时期是采用的欧、美体制的两院制。由此来看,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所指既不明确、也不符合事实;至于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具体是指借鉴的哪些国家的经验呢?

中国一直坚决反对欧、美体制,并且在多年时间里只要讨论欧、美体制就是犯罪。所以,这一借鉴来源是不可能的。而从体制的相似性和中国当时的实际来看,在中共刚刚打下天下之时,只有苏联的经验可供借鉴。事实上,中国的体制基本上是完整延袭苏联体制而建立起了的。这也就是那句借鉴“国际上的经验”的事实依据。这一制度是由中共通过武力方式夺取政权后建立的。此后的每次政治运动和国家危机,都是由中共高层一手操纵和任意胡为所致。中国的经济和文化全部由中共高层严密控制。人民在这些方面既没有行为权,也没有言论权。人民的权利完全被扼杀。所以,那句“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制度”与事实正好完全相反。

再从其独特性来看,这一制度确实不同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更有别于西方制度,具有中国特色。可是,具有中国特色并不能说明这一制度的合理性──艾滋病在中国传播和泛滥的方式也具有中国特色,打土豪分田地、大跃进大炼钢铁和亩产10万斤也是中国特色,文革和“6.4”血案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东西,难道因此我们就要立法保护它们吗?特色只能说明一事物是有特点的,而不能证明其合理性。

再看其目的性,如果从理论上讲,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目的和人民的愿望是一致的,可是很多事情不能只从理论上讲,比如希特勒、萨达姆和金正日,都说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可实际上只是为了他自己的权力这一利益。因此,一种制度到底是为了什么样的目的,只能看它实行的过程和结果的实际情况如何。这一制度是为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吗?看看几十年来农民的状况、民工的状况、还有工人的状况,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政治方面来讲,人民的利益在事实上非但不能得到服务,反而会遭受到任意侵害,在受到侵害时,人大制度的保障和服务完全形同虚设。人大在近20年的改革中,民间呼声最高的,就是加强人大这方面的功能,而此前人大赢得“橡皮图章”的美誉,也正是因为它发挥不了理论上赋予它的那些功能。

所以,李铁映所发表的这一前提理论,没有一点能够站在事实与逻辑合理的层面上。

作为补充,李铁映又说(媒体报道内容):

“世界上什么样的民主政治是最好的?最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不管天下有多少种民主或者民主政治制度,或者其他的政治形式,只有符合自己实际的才是最好的,也才是我们需要的。把世界其他国家的民主观念和政治制度都拿到中国来试验,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可能。”

这段话中的知识性错误我们不做深入的论述,比如他所说的“多少种民主”,就是一知识性错误。我们知道民主本身只有一种,就是人民作主;民主制度,即民主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

这段话有两层逻辑关系:一是符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二是把其他国家的民主观念和政治制度都拿到中国来实验是没有必要和没有可能的。

我们先看“符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这句话我们该如何理解呢?是符合中国百姓自己,还是符合中共自己?当然,用中共的理论来讲,符合中共自己就是符合全体百姓的,因为中共代表中国百姓。那麽,人大制度代表谁呢?如果中共和人民代表大会这两个组织都代表百姓,这可就功能重复,至少应该取缔一方面了。取消人大制度吗?那李铁映的话不是白讲了,取消中共吗?

此外,我们还可以跟着这一观点进行一番检验,即人大制度是否符合中国人民这个广义的“自己”。上文对人大制度已经进行了一些说明,我们现在需要从另外的角度来说明一下这一制度对中国人民的符合程度。中国人大50年的历史,阻止过多少对人民进行的政治和经济灾难呢?没有,一件也没有,一个从来不能阻止对人民进行的政治灾难和经济灾难的制度,遑论符合?

现在我们再来看第二个方面:“把世界其他国家的民主观念和政治制度都拿到中国来试验,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可能。”这句话从逻辑上来讲,否定的是“都”,如果不是“都”,看来还是有这个必要和有这个可能的。只是,这句话似乎更像是在否定“把其他国家的民主观念和政治制度”“拿到中国来实验”。

那麽,这首先得有人主张“把其他国家的民主观念和政治制度拿到中国来实验”。谁这样主张的呢?我不知道,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主张。我臆断一下,除了疯子,也不会有人主张把中国作为政治实验室,来对其他国家的民主制度进行再验证。那这句话就因为失去了针对性而同时失去了意义。

所以我想,问题的关键还是在那个“都”字上。我们知道,中共的制度并非是中国本土的制度,而是如李铁映所说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建立的,也就是其他国家的 “民主观念和政治制度”。既然“都”拿来试验“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可能”,那麽中共拿它所选定的这一个来实验就有这个必要和这个可能了。言下之意就是,除了中共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外,其他人再这样做,就“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可能”了。“没有这个必要”还好理解,因为已经有人在实验,再有人来实验,其必要性一定会大打折扣。而“没有这个可能”是什么意思呢?

我想这里面还是包括两方面:一是只有一个中国,已经有人在做实验,就不可能同时再实验其他的制度、二是中共根本不给实验其他制度的可能,无论实验的结果是成功还是失败,它是决意不允许对这个现存的制度进行任何改变了。

通过上面的分析,人大制度适合中国国情,无论从逻辑层面还是从事实层面上,都站不脚,完全是建立在一个虚假的前提之下的,这样的逻辑,如何能够服人呢?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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