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良庆﹕从“巫蛊”到“邪教”

沈良庆(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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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太始元年(公元前96年) 春﹐正月﹐公孙敖坐妻为巫蛊要(腰)斩。(《资治通鉴》)这是“巫蛊”在《资治通鉴》第一次出现﹐紧接着是一连串屠杀。用现代眼光来看﹐“巫蛊”使人失笑﹐但我们不能笑﹐因为它充满血腥。我们也不应笑﹐只要是专制独裁制度﹐只要所谓的“英明领袖”拥有无限权力﹐一定会有“巫蛊”——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特有的“巫蛊”﹐作为暴行的借口。(《柏杨曰读通鉴‧论历史》)

谈到汉代“巫蛊”(旧时一种迷信活动﹐类似电影《原野》中金子的婆婆往木偶身上扎针以达到伤害仇虎的目的)和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政治迫害案件时﹐柏杨先生发出上述感慨。该书在1999年7月19日以前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发行﹐否则﹐难免该书第141节谈诏狱时所谓“地下谋反”﹑“心理叛变”﹑“反中央”﹑“打击领导中心”之类嫌疑,作者被治个“宣传煽动”﹑“阴谋颠覆”﹐书商也跟着倒霉。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值得骄傲的王朝之一﹐刘彻更是了得﹐一改刘恒﹑刘启崇尚黄老﹑与民休息的“韬光养晦”政策﹐对外开疆拓土﹐对内统一思想﹐强化中央集权﹐赫得很。他在女人身上也春风得意﹐“金屋藏娇”﹑“倾国倾城”之类情话都与之有关。总之﹐在官场﹑战场和情场都“帅呆”“酷毙”。然而﹐刘彻的价值﹑尊严﹑权势和勋业以牺牲他人的价值﹑尊严和权利为基础。开疆拓土﹐以小民和战士辗转沟壑﹐饥寒交迫﹐流血千里为代价﹔独尊儒术﹐以思想僵化﹐把国人尤其是读书人阉割得呆头呆脑﹑丧失活力为代价﹔权力垄断﹐以官僚颟顸﹑贪婪残暴为代价﹔严刑峻法﹐任用酷吏﹐以冤狱盛行﹐人权惨遭蹂躏为代价。至于爱江山更爱美人﹐也与爱情不沾边。在唯我独尊的帝王眼中﹐女人不过是玩物﹐一旦年老色衰﹐或者因为其它原因失宠﹐连身家性命都难保。刘彻的姑母长公主刘嫖曾经权势熏天﹐为他做皇帝立下汗马功劳﹐还将女儿陈娇嫁给他﹐等到陈娇与卫子夫争宠失败﹐囚禁在她送给龙婿的长门宫﹐她也要跪到侄儿面前﹐替女儿哀求饶命。“金屋藏娇”演变为“金屋锁娇”。卫子夫得宠时﹐霍去病﹑卫青等人跟随沾光﹐失宠后母子祖孙不保﹐娘家人也跟随倒霉。李夫人秀外慧中﹐知道刘彻不过贪恋其美色﹐她在圣眷正隆时病倒﹐为了给主子留下美好印象﹐以便保护那个把她推荐给主子玩弄﹑自己也是主子“同志”的李延年等家人﹐至死都不让主子再见其面容。李延年似乎不够聪明﹐妹子死后还恃宠自骄﹐终于被杀。“倾国倾城”最终也难免倾家。

诚如阿克顿所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腐败不仅表现为经济剥削﹐更表现为政治压迫。冤狱的产生﹐固然与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有关﹐更取决于政治﹑法律(司法)制度安排。大量产生的冤狱﹐特别是政治性冤狱﹐更是如此。吾国法律传统以刑法为主﹐刑法与民法合流﹐权利意识淡漠﹐片面强调个人对国家的义务﹔重视实体法﹐轻视程序法﹐片面强调实质正义﹐忽略程序正义﹐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通过刑讯逼取口供﹐为徇私舞弊﹑制造冤狱提供了技术支持。权力高度集中﹐立法﹑行政和司法合一﹐这种不受任何制约的绝对权力﹐为徇私舞弊﹑制造冤狱提供了制度支持。“苛政猛于虎”﹐二者的结合﹐更使暴政如虎添翼。统治者为了一己﹑一时的私欲﹐可以任意践踏法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莫须有”可矣﹐无罪亦不可无刑。暴政是柄双刃剑﹐锋芒所向﹐不仅小民呼天天不应﹐达官贵人也呼地地不灵﹐甚至暴君也被献媚者玩弄于股掌之上。刘彻终其一生﹐制造无数 政治冤狱﹐连皇亲国戚都难逃厄运。据《资治通鉴》第二十二卷记载﹐太子刘据品学兼优﹐为人宽厚﹐本来很受父亲宠信。“上每行幸﹐常以后事付太子﹐宫内付皇后……上用法严﹐多用深刻吏﹐太子宽厚﹐多所平反﹐虽得百姓心﹐而用法大臣皆不悦。皇后恐久获罪﹐每戒太子﹐宜留取上意﹐不应擅有所纵舍。上闻之﹐是太子而非皇后。群臣宽厚长者皆附太子﹐而深酷用法者皆毁之。” 刘彻晚年宠幸其他女人﹐并无废黜皇后﹑太子之意。那些宫廷怨妇为了在夺床战中获胜﹐招“女巫往来宫中﹐教美人度厄﹐每屋辄埋木人祭祀之。因妒忌恚詈﹐更相告讦﹐以为祝诅上﹐无道。上怒﹐所杀后宫延及大臣﹐死者数百人。”“是时﹐上春秋高﹐疑左右皆为蛊祝诅﹔有与无﹐莫敢讼其冤者。”酷吏江充号准刘彻心病﹐利用治巫蛊狱邀宠和清除与之有隙的刘据及卫氏集团﹐“收捕验治﹐烧铁钳灼﹐强服之。民转相诬以巫蛊……自京师﹑三辅连及郡﹑国﹐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最后﹐借口西域巫师说宫中有蛊气﹐危害龙体健康﹐将魔爪伸向皇宫。他先治那些不受宠的小老婆﹐逐步将冤狱指向皇后﹑太子。由于太监苏文等马屁精从中作梗﹐刘据失去与父亲沟通的渠道﹐十分恐惧﹐只好杀了江充和西域巫师﹐起兵反叛﹐导致几万人死亡。他在兵败后拒捕自杀﹐两子同时遇害﹐卫子夫也被迫自杀。虎毒不食子﹐刘彻逼死儿孙﹐禽兽不如。血的教训并不能让这个丧心病狂的老家伙清醒﹐第二年(公元前90年)又制造一起“巫蛊”大案﹐丞相刘屈牦(皇亲)夫妇被杀﹐贰师将军李广利(国戚)正在正在千里之外与匈奴作战﹐获知家人被囚﹐被迫投降匈奴﹐家人被族灭。在有组织﹑有领导的大规模“巫蛊”案中﹐连丞相﹑将军﹑皇后和太子都无法替自己辩护﹐宁肯自杀也不愿面对诉讼程序﹐是法律的彻底失败。李广利竟然异想天开﹐企图立功赎罪﹐幸而被俘﹐否则徒添一个屈死鬼﹐只能说明他智商不高﹐对皇权专制的本质认识不到位。班固和司马光不谴责刘彻的暴行﹐一个说什么“此乃天意”﹐一个干脆抬出“古之明王”如何如何﹐共同向刘据狂吠﹐则证明儒家文化和读书人的彻底堕落。钩弋夫人何罪之有﹖仅仅因为受到宠幸﹐儿子刘弗陵被继立为皇储﹐为了防止她将来可能干政﹐就立子杀母。其结果﹐当然只能是官逼民反﹐“吾与汝偕亡﹗”借用杜牧《阿房宫赋》的说法﹕灭汉者汉也﹐非王莽﹑曹操诸小儿辈。遗憾的是﹐肉食者鄙﹐总是不能吸取教训﹐紧着上演一幕幕人间喜剧。

我在劳教所期间看到很多地下教会人员﹐仅仅因为信仰耶稣而遭受迫害﹐对他们很同情,他们对信仰的执着令人感动。警察教育我要端正态度﹐认识到“邪教”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危害。我坦白自己也是无神论者﹐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尊重别人信仰自由权利﹐反对一切形式的政治迫害﹐所谓“邪教”﹐给冤狱一个说法而已。1999年夏天﹐从高音喇叭里听到最高当局关于法轮功的最高指示和一组声嘶力竭的大批判文章﹐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法轮功”这个词。接连几天﹐从高级官员到普通老百姓﹐从学富五车的院士到胸无点墨的文盲﹐异口同声﹐口诛笔伐﹐让我这个不知究竟的人也意识到事态严重。果然﹐中队指导员受领导委托找我谈话。我告诉他﹐因为不了解情况﹐不便谈论这个问题。他说﹕广播你应当听见﹐情况就是那样﹐中央已经定性为邪教。我说﹕我是阶下囚﹐无法获得其它资讯﹐对官方宣传又老犯嘀咕﹐实在谈不上有什么看法。我以祖宗名义发誓﹐当时真没看法。释放后﹐官方宣传﹑外电报导和大街小巷怎么也清理不干净的标语传单老是往耳目中灌﹐防不胜防。这才有了几点看法﹕第一﹐信邪的人很多﹐且什么人都有﹔第二﹐信邪的人比我还顽固﹐倾家荡产﹑前赴后继全力赴邪。这两点看法大约能与官方达成共识。第三﹐官方批判力度不够﹐且易引起误会。比方说敛财﹐你有纳税人掏腰包﹐还照收党费﹐当年还“打土豪﹐分田地”﹐人家又没明劫暗抢﹐自己掏腰包﹐管得着吗﹖祁福祛病﹐有无效果另当别论﹐佛教﹑道教等均有此说﹐能否均视为邪教﹖说到精神控制﹐你不仅有灌输革命精神﹑入党宣誓等精神手段﹐还有清理门户﹑清除异己的强大物质手段。说到圆满﹐基督有天国﹐佛陀有西天﹐你也有遥远的世俗天堂。至于自焚者﹐是否“邪教”分子我不清楚﹐至少人家公开反对﹐且不认账﹐何况你也有革命烈士。有一点我坚信不移﹐就是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那里面肯定有鸡鸣狗盗之徒﹐你不也有陈希同﹑成克杰之类同志﹐总不能因此就定性为贪污腐化集团吧﹗至于我﹐目前还是无神论者﹐甭说法轮功﹐气功我也不信﹐但我绝不干侵犯他人权利的勾当。

记住柏杨的话吧﹕“只要是专制独裁制度﹐只要所谓的‘英明领袖’拥有无限权力﹐一定会有‘巫蛊’——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特有的‘巫蛊’﹐作为暴行的借口。”

2002/4/5凌晨(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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